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2)行提字第17号
更新时间:2023-07-08 浏览次数:281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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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2)行提字第17号
【裁判摘要】
一、生效的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是实施强制拆迁的基础,拆迁补偿安置裁决被一审撤销后,强制拆迁不得再继续实施。
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签署的同意强制拆迁的意见,不能代替应经法定程序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责令限期拆迁决定。
【注解】因违法强制拆迁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且不具备可撤销内容,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判决。
【裁判摘要】
一、生效的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是实施强制拆迁的基础,拆迁补偿安置裁决被一审撤销后,强制拆迁不得再继续实施。
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签署的同意强制拆迁的意见,不能代替应经法定程序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责令限期拆迁决定。
【注解】因违法强制拆迁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且不具备可撤销内容,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判决。
文章摘要2: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