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民商涉刑事风险防范
文章摘要:
2.民商律师最大的失败是,民商案件胜诉了,当事人却进监狱。
文章摘要2:
风险点分析 回目录
刑民交叉案件是指不同的行为分别侵犯了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但行为之间具有一定的牵连关系,以及同一行为同时侵犯了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对某一行为究竟用刑事法律还是民事法律调整难以确定的现象,从而引起在诉讼程序上或法律关系的性质认定上发生冲突的案件。
刑民交叉案件(刑民交织、刑民互涉案件)是指案件性质既涉及刑事法律关系又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且相互之间存在交叉、牵连、影响的案件;或者根据同一法律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一时难以确定是刑事法律关系还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件。
刑民交叉告诉我们民商案件和刑事案件本身具有关联性,民商律师不可忽略刑事责任的风险防范。
民商律师要有刑事风险意识,以避免民商胜诉案件成为当事人有罪的证据。
风险防范 回目录
1、民商律师要特别注意民商案件涉及刑事责任的风险防范。
2、民商律师撰写非讼法律文书一定要注意防范避免刑事责任。
3、民商律师要熟练运用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
风险提示 回目录
民商律师要熟悉刑事规定,建议每个民商律师要经常代理刑事案件,以提高刑事风险意识。
民商律师最大的失败是,民商案件胜诉了,当事人却进监狱。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7号)
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经典案例 回目录
最高法民事判定股权纠纷后 胜诉人被警方跨省刑拘
2017年01月06日 10:38 http://news.ifeng.com/a/20170106/50532913_0.shtml
来源:澎湃新闻网
从辽宁大连到内蒙古、从地方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围绕购买煤矿的540万元垫付款,内蒙古商人吕文斌和大连商人刘永林的民事官司已历经8年6次审判。
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吕文斌胜诉——法院确认吕文斌出资540万、占煤矿49%的份额。然而,民事判决落下帷幕,刑事立案又起争端。
刘永林曾以公司名义向内蒙古公安报案,称遭吕文斌诈骗,而内蒙古公安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最高法判决生效两年多后,刘又到大连报案,大连公安对此刑事立案,并将吕文斌跨省刑拘。
案件材料显示,刘永林的报案与最高院审理的民事案件相关,而目前双方均称自己被冤。
“最高法院作出的生效终审判决,内蒙公安都不立案的事情,大连公安怎么还能跨省将抓人?”吕文斌家属表示不解。刘永林则坚称自己在这件事上遭到诈骗。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负责办理该案的孙姓警官日前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目前吕文斌已经被批准逮捕,“民事判决不等于刑事判决,民事判决里面也有刑事案件,(吕文斌)是有诈骗的嫌疑。”对于案件的其他具体问题,该警官表示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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