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4)东二法行初字第40号
更新时间:2019-02-16 浏览次数:20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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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4)东二法行初字第40号
【裁判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裁判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