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629号 更新时间:2020-02-05 浏览次数:2953 次 标签: 建设工程 优先受偿权 起算 合同解除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629号 【裁判要旨】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从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符合本案实际。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696号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