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宅基地使用权
更新时间:2015-05-07 浏览次数:179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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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城镇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主体为解放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
文章摘要2:
一、城镇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主体为解放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
1.城镇私房所有者;
2.经批准在城镇建房的城镇居民。
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没有确认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农村建房、对集体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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