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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金

更新时间:2022-03-30   浏览次数:265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恶意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金是指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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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回目录

恶意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金是指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回目录

1.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

(1)明知产品存在缺陷: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已经确定地知道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具有损害他人生命、健康的危险:

A.生产者明知产品有缺陷;

B.销售者明知产品有缺陷;

C.生产者、销售者明知产品存在缺陷的举证责任由受害人承担。

(2)生产者、销售者仍然生产、销售:是指生产者、销售者继续将缺陷产品投入流通,并且希望其销售到消费者手中。

2.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损害后果:造成他人死亡、健康严重损害。

3.因果关系:缺陷产品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提示】惩罚性赔偿:《侵权责任法》第4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

①侵权人具有主观故意:明知是缺陷产品仍然生产或者销售;

②有损害事实: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③有因果关系:被侵权人的死亡或者健康严重受损害是因为侵权人生产或者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的;

④适用范围:在被侵权人死亡或者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范围内适用。

惩罚性赔偿的数额确定 回目录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1.受害人请求的赔偿是“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受害人在要求一定的惩罚性赔偿数额时,应证明其请求的数额的“相应性”(相应性的举证责任由受害人承担);

2.相应性应当根据各自因素综合判断:

(1)行为人的过错程度;

(2)造成的损害后果;

(3)行为的方式;

(4)行为人的获利情况;

(5)行为人的财产状况。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一般认为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院作出决定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目的在于补充填补性损害赔偿的吓阻漏洞、主要功能是补偿和惩罚)。

②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

A.严格限制在恶意产品侵权行为范围内适用;

B.严格限制在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内适用。

③《侵权责任法》没有具有规定如何计算惩罚性赔偿金。

法条链接 回目录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经典案例 回目录

·吴某某、吉林省安沛阁商贸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民事指定管辖管辖裁定书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辖30号

【裁判摘要1】民事案件案由反映民事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在起诉阶段,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案由。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应当依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案由。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当事人自主选择行使的请求权,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相应的案由。

【裁判摘要2】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方式购买商品后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向经营者提起惩罚性赔偿请求应当认定为侵权责任纠纷——本案中,吴××起诉时主张其与安沛阁公司存在着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但从诉讼请求看,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安沛阁公司支付十倍货款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生产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消费者向经营者请求赔偿,固然存在买卖合同,但其提起惩罚性赔偿请求,请求权基础为侵权赔偿责任,由此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之诉应当认定为侵权责任纠纷,故本案吴××提起的诉讼应当认定为侵权责任纠纷之下的产品责任纠纷,本案应当依照诉争的产品责任纠纷而不是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确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本案中,作为被告的安沛阁公司的住所地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虽然吴××与安沛阁公司约定的网络购物收货地在浙江省长兴县,但不能就此认定浙江省长兴县为吴××就本案起诉主张的侵权法律关系的侵权行为地,也不能认定将该地认定为案涉产品的制造地、销售地,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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