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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终319号

更新时间:2022-01-28   浏览次数:3708 次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终319号
【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当严格限定在该条前两款规定的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两类第三人,不能将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扩大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两类第三人之外的享有普通债权的案外人。原案确有错误的,可依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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