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专题精解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通行规则和操作规定

更新时间:2015-09-15   浏览次数:351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的通行规则

文章摘要2: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的通行规则:

目录

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回目录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

    A.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B.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

    A.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B.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

    A.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B.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回目录

    1.两个要求:

    A.应当减速慢行;

    B.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2.应当遵守的基本规定:

    A.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B.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3.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A.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B.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C.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D.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

    ①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②没有交通信号时机动车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法条链接 回目录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