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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程序

更新时间:2017-10-23   浏览次数:152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交通事故“私了”程序有哪些要求?
①查看财产损失情况→②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③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④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重要)。

文章摘要2: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查看财产损失情况②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③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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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查看财产损失情况(基础) 回目录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第二步: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 回目录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私了”、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提示】

    ①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

    A.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B.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第三步: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回目录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提示】

    ①当事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不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应当选择报警处理;

    ②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撤离事故现场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

第四步: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书(重要) 回目录

    1.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2.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附件: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 回目录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交通事故“私了”的当事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不具有行为能力人不能“私了”,达成的协议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交通事故“私了”必须是书面“私了”,即达成包括“事故事实”和“赔偿协议”在内的书面《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

    ③交通事故“私了”决不是所谓的“掏钱私了”,“掏钱私了”后因事故现场已经不复不存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一旦引起纠纷,当事人将有口说不清,后患无穷。

    ④当事人达成《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后:

    A.对事故事实和成因发生争议,可以由交警部门受理;

    B.对赔偿协议发生争议,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⑤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A.当事人事后不得反悔。

    B.但是,如果该协议存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可变更情形,则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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