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梁法行初字第00003号
文章摘要:
【案号】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梁法行初字第00003号
【裁判要旨】行政强制措施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性的审查不应当单纯局限于强制措施实施结果的合法性判断,亦应当对行政强制措施过程的合法判断,行政强制措施只有同时满足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的双重标准时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裁判要旨】行政强制措施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性的审查不应当单纯局限于强制措施实施结果的合法性判断,亦应当对行政强制措施过程的合法判断,行政强制措施只有同时满足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的双重标准时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文章摘要2:
【解读】(1)正当的行政强制措施不等于必须合法有效:合法的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满足行为合法和程序合法;(2)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70条规定);(3)行政机关必须安装法定的条件实施行政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