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宣某某等18人诉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理解与参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未引用具体法律条款,且在诉讼中不能证明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 更新时间:2021-03-29 浏览次数:165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关于本案例的背景情况 2二、裁判要点的理解与说明 3(二)关于主要证据不足 上一篇: 【笔记】当事人能否诉请法院撤销行政机关未引用具体法律条款的行政行为? 下一篇: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3)柯行初字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