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债务重新订立借款合同效力
更新时间:2021-01-13 浏览次数:216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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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中未履行的债务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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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中未履行的债务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有效 回目录
一、债务人明知并且认可新合同中的一切内容,没有证据证明新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新合同中关于债务数额的约定,应视为债务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
二、只要该处分行为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即应认定新合同中关于债务数额的约定合法有效。
——《万通实业公司与兰州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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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年第9期】
【裁判摘要】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中未履行的债务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债务人明知并且认可新合同中的一切内容,没有证据证明新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新合同中关于债务数额的约定,应视为债务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该处分行为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即应认定新合同中关于债务数额的约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