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职业病诊断应当提供材料
更新时间:2023-07-15 浏览次数:117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5项资料。
文章摘要2: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回目录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陈其象律师提示: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的情形 回目录
①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②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
法条链接 回目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下一篇: 职业病诊断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