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豫法民三终字第22号
更新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86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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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抄袭他人产品说明书构成侵权
【本案要旨】企业产品说明书的设计,融入了设计者的智慧,并付出一定的金钱和劳动,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的基本属性,因此,企业享有对其产品说明书的著作权。盗用他人产品说明书的目的不在于销售其产品说明书,而在于利用产品说明书等达到企业间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此行为构成侵权。
【本案要旨】企业产品说明书的设计,融入了设计者的智慧,并付出一定的金钱和劳动,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的基本属性,因此,企业享有对其产品说明书的著作权。盗用他人产品说明书的目的不在于销售其产品说明书,而在于利用产品说明书等达到企业间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此行为构成侵权。
文章摘要2:
【案号】河南省高级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豫法民三终字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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