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基本原则
更新时间:2019-08-03 浏览次数:18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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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刑法法始终而对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具有指导意义与制约作用的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平等原则、罪刑均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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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回目录
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刑法法始终而对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具有指导意义与制约作用的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刑法基本原则意义 回目录
1.从国家的角度:刑法基本原则构成国家不容违反的义务;
2.从个体的角度:刑法基本原则代表着其相对于国家所享有的权利。
现行刑法规定基本原则 回目录
刑法其他基本原则 回目录
1.法益保护原则(社会危害性原则):是指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犯罪应当被限定为对法益具有侵害或者侵害危险的行为,单纯违反伦理秩序的行为不得以犯罪论处。
2.责任主义原则(罪过原则、罪责原则):是指没有责任就没有刑罚的原则。
A.责任是成立犯罪前提条件;
B.刑罚的量必须与责任相当。
3.人道原则:
A.人性尊严应予维护;
B.禁止将人当作实现刑罚目的的工具;
C.禁止使用残酷而不人道的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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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