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9年度江苏法院买卖合同商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之六:张某与某餐厅买卖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3-06-28 浏览次数:30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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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当事人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一方据以主张权利的送货单上只有收货方工作人员签字但没有收货单位盖章,可以根据签收人特殊身份关系,并结合交易习惯或者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