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民申3798号
更新时间:2023-12-03 浏览次数:5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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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法院依法向被羁押当事人送达后可以缺席判决——经查,一审法院已采取委托送达的方式,依法向刘××送达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等诉讼材料,送达回证由刘××本人签名。一审诉讼期间,刘××虽处于被羁押状态,但其仍可依法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应诉答辩,但刘××未采取上述方式应诉答辩,依法应视为放弃答辩及举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