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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某故意杀人案

更新时间:2021-09-24   浏览次数:3183 次 标签: 故意杀人罪 间接故意 犯罪停止形态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文章摘要:

[第129号]曹某某故意杀人案——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
【裁判摘要】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行为人如果出于间接故意而实施危害行为,没有造成法定后果的,不构成相应犯罪的未遂。
【裁判要旨】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实施间接故意杀人行为未造成危害结果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或者故意伤害罪(未遂),应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论处。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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