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更新时间:2022-05-29 浏览次数:366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是指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在进行必要的扣除后所获利润,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的分配。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是指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在一定时期内各种收入减去各项费用后出现负差额即发生亏损时,就这种亏损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的分别承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是指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在一定时期内各种收入减去各项费用后出现负差额即发生亏损时,就这种亏损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的分别承担。
文章摘要2:
概念 回目录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是指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在进行必要的扣除后所获利润,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的分配。
2.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是指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在一定时期内各种收入减去各项费用后出现负差额即发生亏损时,就这种亏损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的分别承担。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 回目录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1)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2)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比例规则:
A.合伙协议约定→
B.补充协商→
C.按实缴出资比例→
D.平均分配、分担。
②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属于无效条款)。
法条链接 回目录
《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经典案例 回目录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民终字第8号
【提示】合伙各方将利润在账面上按比例分摊转让资本金并据此制作了年度财务报表,合伙人并未提出异议的,合伙人无权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利润。
上一篇: 合伙人竞业限制和关联交易
下一篇: 合伙企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