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二中民终字第22343号民事判决书 更新时间:2023-06-24 浏览次数:181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产生于离婚后的债务能否成为原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件基本信息 2基本案情 3法院裁判要旨 4法官后语 上一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2010)绍嵊商民初字第184号民事判决书 下一篇: 康业生诉郭兰星、郭锋民间借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