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环经贸实业有限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融汇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6-03-28 浏览次数:193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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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民二终字第16号
【裁判要旨】约定利率高于法定利率并不导致合同无效,但应以法定利率计息。
【裁判要旨】约定利率高于法定利率并不导致合同无效,但应以法定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