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基本制度
更新时间:2014-08-02 浏览次数:22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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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基本制度属于广义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1.合议制度; ·什么是合议制度?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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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基本制度属于广义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合议制度 回目录
·什么是合议制度?
回避制度 回目录
1.回避适用对象:检察员是否回避《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A.审判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B.书记员;
C.鉴定人;
D.勘验人。
2.回避程序:
A.申请回避;
B.自行回避。
公开审判制度 回目录
·什么是公开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 回目录
1.以两审终审制为原则:发生民事权利义务的诉讼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
A.一审为事实审;
B.二审为事实审/法律审。
2.以一审终审制为例外:
A.最高院审判的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B.非讼(非诉;只请求确认事实状态)案件(特别、督促、催告、破产还债程序)一律实行一审终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