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船只、汽车罪
文章摘要:
【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2条】: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
文章摘要2:
概念 回目录
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
犯罪客体 回目录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船只、汽车运输安全,即不特定多数旅客和乘务组人员的生命、健康、运载物品和船只、汽车的安全。
犯罪客观方面 回目录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
犯罪对象 回目录
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船只、汽车。
犯罪主体 回目录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回目录
犯罪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
刑事责任 回目录
犯劫持船只、汽车罪的:
1.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条链接 回目录
《刑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劫持船只、汽车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