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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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回目录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或者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和单位,违反枪支管理法规,私自出租、出借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罪客体 回目录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犯罪对象 回目录
犯罪对象是枪支。
犯罪客观方面 回目录
客观方面表现两种情形:
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
2.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罪主体 回目录
犯罪主体为特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
犯罪主观方面 回目录
主观方面由故意。
立案标准 回目录
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2.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具有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以及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
(三)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事责任 回目录
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单位犯本罪的:
A.对单位判处罚金;
B.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依法配置公务用枪的人员,只要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就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②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只是实施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只有因此造成了严重后果才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法条链接 回目录
《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五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三、四款)]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具有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以及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
(三)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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