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更新时间:2019-04-15 浏览次数:189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搭便车者因车主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而遭受损失的,其有权要求车主(施惠者)承担侵权责任。
文章摘要2: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8年第4辑(总第36辑)】
上一篇: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2006)雨城民初字730号
下一篇: 好意搭乘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