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胡某某爆炸案 更新时间:2016-11-25 浏览次数:2490 次 标签: 爆炸罪 犯罪预备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设置引爆装置,公开扬言制造爆炸,尚未实施引爆行为的,应以爆炸罪(预备)论处。 文章摘要2: 目录 1基本案情(略) 2裁判要旨 3案例索引 上一篇: 金牌辩护:保险诈骗罪 下一篇: 李某某等投毒案——毒死耕牛后再出售有毒牛肉的案件应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