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主体?
摘要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摘要2:
摘要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摘要2:
摘要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摘要2:
摘要1: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不成立本罪。
摘要2:
摘要1:[第177号]王某某故意伤害案——多份鉴定结论互相矛盾的应如何审查
摘要2:
摘要1:李某某强制医疗案——强制医疗程序的具体适用
【裁判要点】这一特别程序适用的对象,是指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适用该程序的目的在于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损害。
【案件索引】一审:甘肃省陇南市成县人民法院(2013)成刑医字第1号(2013年6月28日)
摘要2:
摘要1: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亲权鉴定技术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司办通[2016]58号)
摘要2:司法鉴定技术规范(2016年修订版)目录1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2 亲权鉴定技术规范;3血液中乙醇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4生物检材中苯丙胺类兴奋剂、哌替啶和氯胺酮的测定;5血液、尿液中238种毒(药)物的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6视觉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7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8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