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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强奸案

摘要1:[第636号]林某强奸案——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被害方谅解,能否作为应当型从轻处罚情节
【提示】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的被告人,即使通过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也可判处死刑。
【裁判摘要】如果被告人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则即便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也不能作为应当型从轻处罚情节。
【裁判要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亲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方谅解,仅是酌定量刑情节,不应认定为应当从轻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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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故意杀人案

摘要1:[第556号]刘某某故意杀人案——如何认定被害人过错
【裁判摘要】
①被害人过错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有:(1)过错方系被害人;(2)被害人必须出于故意,(3)被害人须实施了较为严重的违背社会伦理或违反法律的行为;(4)被害人的过错行为须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或者正当利益。(5)被害人的过错行为须引起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激化了加害行为的危害程度。
②确认被害人过错时,不仅要分析是否具备以上五点,还应当全面考察案件的来龙去脉、发案背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简单套用。如果刑事犯罪的被害人故意侵犯被告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权利,该行为引发了犯罪或加重犯罪侵害程度的,通常应当遵照《纪要》的规定将被害人过错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进行量刑。但是,若被害人的上述行为由于被告人的先行侵犯行为所引起,其行为属于“以不法制不法”的,就不能简单认定为过错行为。

摘要2

宋某某伤害致人死亡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案

摘要1:【要点提示】当案内不存在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存在足以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酌定量刑情节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案件索引】
  一审: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包刑一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2007年12月13日)
  复核: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2008)内刑三核字第3号刑事裁定(2008年3月13日)
  复核:最高人民法院(2008)刑核字第14号刑事裁定(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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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某等强奸、奸淫幼女案——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摘要1:[第178号]谢某某等强奸、奸淫幼女案——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裁判要旨】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应以强奸罪一罪论处。
【裁判规则1】检举他人较轻罪行,审查中又发现检举人重大罪行的,检举行为不构成重大立功,可以考虑作为酌定量刑情节
【裁判规则2】同案犯之间相互包庇的,不构成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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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某抢劫案

摘要1:【要点提示】从惩办与宽大刑事政策出发,对被告人亲属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可作为被告人的酌定从轻情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量刑时予以体现。
【裁判要旨】被告人的亲属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可以在量刑时作为被告人的酌定从轻情节。
【案例索引】
  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刑初字第3482号(2003年12月18日)
  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高刑终字第120号(200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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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法规定的当事人和解程序适用及其思考——陈某某交通肇事案

摘要1:要点提示:新刑事诉讼法总结了我国刑事审判司法实践中关于附带民事赔偿工作的调解经验和模式,创新规定了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和解诉讼程序,以程序法的形式对实体法的限制进行突破,“赔偿谅解”这一酌定量刑情节正式登堂入室成为法定量刑情节。对于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其量刑情节分别是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而刑罚执行措施则优先考虑非监禁刑。案例索引: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3)穗天法刑初字第9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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