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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1: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20万元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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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辩护:抢劫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抢劫罪?2.什么是抢劫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抢劫罪犯罪对象?4.什么是抢劫罪犯罪客观方面?5.什么是抢劫罪的暴力方法?6.什么是抢劫罪的胁迫方法?7.什么是抢劫罪的其他方法?8.什么是抢劫罪犯罪主体?9.什么是抢劫罪犯罪主观方面?10.什么是转化型(准)抢劫罪?11.什么是加重型抢劫罪?12.什么是“入户抢劫”?13.什么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14.什么是“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15.什么是“多次抢劫和抢劫数额巨大”?16.什么是“冒充军警人员抢劫”?17.什么是“持枪抢劫”?18.抢劫罪于敲诈勒索罪有哪些区别?19.抢劫罪与抢夺罪有哪些区别?20.什么是“携带凶器抢夺”的抢劫罪?21.抢劫罪与绑架罪有哪些区别?22.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有哪些区别?23.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24.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25.以暴力、胁迫手段索取超出正常交易价钱、费用的钱财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26.什么是抢劫罪既遂、未遂认定标准?27.抢劫数额如何认定?28.抢劫罪如何量刑处罚?29.未成年人抢劫行为有哪些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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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罪

摘要1:【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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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摘要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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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摘要1:【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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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摘要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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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某某虚报注册资本案——虚报注册资本构成犯罪的标准如何掌握

摘要1:[第70号]管某某虚报注册资本案——虚报注册资本构成犯罪的标准如何掌握
【主要问题】1.虚报注册资本罪中“公司”的范围如何界定?2.如何理解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中规定的“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用其他欺诈手段”?3.如何理解“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和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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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1:职务侵占罪量刑处罚:数额较大的(15-100万元),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100-1500万元),处5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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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辩护:逃税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逃税罪?2.什么是逃税罪的纳税欺诈行为?3.什么是纳税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逃税数额、逃税数额占应纳数额百分比?“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5.什么是扣缴义务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6.什么是逃税罪犯罪主体?7.什么是税务代理人?8.什么是逃税罪犯罪主观方面?9.逃税罪由哪些机关立案侦查?10.哪些涉税行为不成立逃税罪?11.什么是漏税?12.什么是避税?13.逃税罪如何定罪量刑处罚?14.什么是逃税罪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情形?15.什么是偷税罪的免于刑事处罚?16.《刑法修正案(七)》对逃税罪的规定有哪些重大变化?

摘要2:无

什么是逃税罪?

摘要1: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以及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行为;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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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纳税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摘要1:纳税人成立逃税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以及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行为;或者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又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未超过所缴纳税款的部分,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以及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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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辩护:抢夺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抢夺罪?2.什么是抢夺罪犯罪客观方面?3.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如何定罪处罚?4.行为人骑摩托车、开汽车猛力抢得行人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5.抢夺罪与抢劫罪有哪些区别?6.什么是抢夺罪既遂标准?7.抢夺罪如何定罪量刑处罚?8.福建省抢夺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多少?9.什么是抢夺罪“从重处罚情节”和“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0.什么是抢夺罪免于刑事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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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等抢劫案

摘要1:[第482号]王某等抢劫案——对抢劫国家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如何量刑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盗窃国家不同等级文物与盗窃相应数额在刑法上是作同等评价。《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综上,盗窃二级以上文物应与盗窃“数额巨大”适用同一量刑幅度,那么抢劫国家二级以上文物的亦应当认定为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量刑幅度。
【裁判规则】抢劫国家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认定为抢劫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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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某某抢劫案

摘要1:[第481号]弓某某抢劫案——在意图抢劫他人数额巨大财物的过程中致人轻伤,但未抢得财物的,是否认定为“抢劫数额巨大
【裁判要旨】在意图抢劫他人数额巨大财物的过程中致人轻伤,没有实际抢得数额巨大的财物的,不认定“抢劫数额巨大”,既符合有关司法解规定的精神,也可以保证罪刑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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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多次抢劫和抢劫数额巨大”?

摘要1:“多次抢劫”是指独立构成抢劫罪3次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宁德地区数额巨大为15000元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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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某故意杀人案

摘要1:[第490号]肖某某故意杀人案——在盗窃过程中为灭口杀害被害人的应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在盗窃过程中因被人发现,为灭口而杀害被害人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以及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杀人”),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必须符合《刑法》第269条关于转化抢劫的规定。
【裁判规则1】在盗窃过程中被人发现,为灭口而杀害被害人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对象的,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不能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裁判规则2】入户盗窃被发现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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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未遂,是否成立盗窃罪?

摘要1: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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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废止】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发[1998]3号)
【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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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盗窃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废止】

摘要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盗窃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高检发研字〔1996〕1号)
【摘要】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物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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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公发〔1999〕4号)
【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铁路运输的治安状况和盗窃案件特点,现对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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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某招摇撞骗案

摘要1:[第264号]梁某某招摇撞骗案——法条竞合及其法律适用原则,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裁判摘要】即便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也宜认为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进而依照《刑法》第266条后半段所确立的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仍宜以招摇撞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的情况下,方宜认为此种行为已超出《刑法》第279条规定的招摇撞骗罪所能评价的犯罪,而只符合《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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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废止】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5月18日起施行。
【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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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诉朱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

摘要1:【裁判摘要】被告人为泄私愤,侵入他人股票交易账户并修改密码,在他人股票交易账户内,采用高进低出股票的手段,造成他人资金损失数额巨大的行为,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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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票据诈骗案——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票据诈骗罪

摘要1:[第653号]张某某票据诈骗案——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票据诈骗罪
【裁判要旨】盗窃银行汇票并使用行为的定性,骗取财物数额巨大的,应以票据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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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某、黄某某保险诈骗、故意伤害案——保险诈骗罪主体、犯罪形态的认定

摘要1:[第296号]曾某某、黄某某保险诈骗、故意伤害案——保险诈骗罪主体、犯罪形态的认定
【裁判要旨1】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帮助投保人实施自伤行为,致投保人重伤的,同时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帮助犯和故意伤害罪的实行犯,应从一重处断,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因存在被害人同意的情况,应当予以减轻处罚。
【裁判要旨2】以骗取数额巨大的保险金为目的,实施保险诈骗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亦应以保险诈骗罪论处。
【裁判要旨3】与他人共谋伤害自己致重伤的,对本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裁判规则】经被害人同意,故意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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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等侵犯著作权案

摘要1:徐某某等侵犯著作权案——篡改软件许可协议的定性
【案号】(2008)浦刑初字第990号
【裁判要旨】本案系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篡改著作权人开放式许可协议的方式侵犯著作权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例,涉及软件许可协议的性质认定、复制发行行为的认定及法条竞合时的处理等问题。本案被评为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裁判规则1】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违法取得数额巨大的,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
【裁判规则2】向他人提供虚假的授权文件并非法安装序列号,使他人得以复制、使用软件的,应当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发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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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检察院诉郝某某盗窃案

摘要1:【裁判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在审理盗窃案件中,盗窃数额是判断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还应综合考虑案件其他情节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如果盗窃犯罪的案情特殊,综合判断犯罪情节确属轻微的,即使犯罪数额巨大,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判断某一盗窃犯罪行为是否属于刑法第三十七条的“情节轻微”,要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考虑犯罪手段、犯罪对象、退赃情况及社会反应等情况,客观评价刑罚处罚的必要性。在案件具有特殊的事实、情节等情况下,要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真正做到正确裁量、罪刑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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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数额巨大能否作为骗取贷款罪的“其他严重情节”认定?

摘要1:【问题提示】骗取贷款数额巨大是否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罪“其他严重情节”?对本案中的被告人能否依据该条扩大解释予以定罪量刑?
【要点提示】骗取贷款数额巨大能否作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罪“其他严重情节”予以认定,目前并无法律及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因涉及到人身自由的定罪量刑问题,按照“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原则,不宜对其作扩大化解释,更不应作为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依据。
【案例索引】一审: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09)越法刑初字第920号刑事裁定书(201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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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43条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