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陈某某等抢劫案——“吊模宰客”行为如何定性 更新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2340 次 标签: 抢劫罪 文章摘要: [第730号]陈某某等抢劫案——“吊模宰客”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以各种名目诱骗被害人消费购物,通过抬高消费金额等手段谋取高额利润的过程中,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直接实施暴力而劫取财物的,应以抢劫罪论处。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龚某某等抢劫、贩卖毒品案——诈骗未得逞后以暴力手段取得财物的如何定性 下一篇: 蔡某某等抢劫案——以借钱为名劫取财物使用后归还并付利息的行为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