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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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回目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目的 回目录
1.加强土地管理、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2.切实保护耕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 回目录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国家产业政策;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内容 回目录
1.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2.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3.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和报告制度 回目录
1.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2.省级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法条链接 回目录
《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对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土地管理法》(旧)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六)将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对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