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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与张×等退伙纠纷上诉案

更新时间:2015-12-02   浏览次数:358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普通合伙人是否可以主动退伙,应区分普通合伙企业有无约定合伙期限进行处理:当合伙人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时,合伙人应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才可以退伙;当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期限时,原则上合伙人都可以在就退伙事项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后退伙,并有权要求进行退伙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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