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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二终字第200号

摘要1:——保证人的变更需要建立在债权人同意的基础上,即使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权人另为提供相应的担保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二终字第200号
【裁判摘要】保证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保证人的变更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没有形成消灭保证责任的合意,即使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权人另外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债权人亦表示接受,也不能因此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裁判意见1】债务人变更、保证人增加和新债务人加入(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区分标准:
主观方面,保证应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如无则不能认定为保证(保证的意思表示应明示而不得推定);
②客观方面,应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出发而为判断标准。
【裁判意见2】保证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保证人的变更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没有形成消灭保证责任的合意,即使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权人另外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债权人亦表示接受,也不能因此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裁判规则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转让银行转让债权履行通知义务可以嗣后在法庭审理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2款“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裁判规则2】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是借款人“不按期还款”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第2条规定,应认定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裁判规则3】当事人在《担保法》生效前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如债权人已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主债务人主张了权利,使主债务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债权人自最高人民法院(2002)1444号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视为中断了对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

摘要2:【解读】如承担人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中没有较为明显的保证含义,应当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立法目的出发认定为债务加入。

王某某等放火案——以诈骗保险金为目的放火烧毁投保汽车的行为如何定罪?

摘要1:[第150号]王某某等放火案——以诈骗保险金为目的放火烧毁投保汽车的行为如何定罪?
【主要问题】以诈骗保险金为目的放火烧毁投保汽车的行为如何定罪?
【裁判要旨】
①客观上足以危及公共安全,主观上明知自己共同的放火行为会危及公共安全,但为实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仍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符合放火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已构成放火罪。
②保险诈骗罪是特殊主体,一般有三,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本案被告人是汽车站一辆客车承包人,并非该客车的投保人,不具备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资格,其主观上欲以放火毁物的手段骗取保险金的想法和做法,是其对保险合同的一种误解,其放火行为只构成放火罪而不能同时构成保险诈骗罪。
③被告人的犯罪目的是骗取保险金,但他们只实施了放火烧毁客车这一个行为,并非实施诈骗保险金的行为。放火烧毁客车的行为具有双重性质,对于诈骗保险金而言,它是预备行为(为诈骗保险金制造条件),构成预备犯,而行为本身又构成放火罪。一个行为触犯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两个罪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特征,不属牵连犯。只有被告人在放火烧毁客车之后,又向保险公司索赔,前者是方法行为,后者是目的行为,触犯了两个不同的罪名,真正属于牵连犯。
④司法实践中,对牵连犯的处理原则应当是:法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法无明文规定的,适用择一重罪论处的原则。
⑤根据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犯保险诈骗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裁判规则1】意图放火烧毁特定财物,但客观上危及公共安全且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的,以放火罪论处。
【裁判规则2】放火造成自己的财产损失以及自己的人身损害的,不能认定为放火罪加重构成要件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裁判规则3】保险诈骗罪是特殊主体,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虽能与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构成保险诈骗共同犯罪,但不可能单独构成保险诈骗罪。本案中,尽管被告人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都比较近似于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被告人不具备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资格,因此,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摘要2

金牌辩护:保险诈骗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保险诈骗罪?2.什么是保险诈骗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保险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保险诈骗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保险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6.保险诈骗未遂,是否追究刑事责任?7.如何认定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8.保险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9.如何认定保险诈骗罪的数额?

摘要2

康某某、王某某危险物品肇事案

摘要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淮刑一初字第0001号判决书
【裁判要旨1】主观上不具有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即使客观上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性,也不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犯罪行为在客观上须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性,即行为客观上须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产生了威胁,具有发生危险后果的现实可能性,且该危险方法在危险程度上还必须具备与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爆炸和决水等危险行为相当或超过上述行为的危险性方法。二是主观上必须为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对于自己实施的其他危险方法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存在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②本罪之所以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除了行为人主观方面以外,主要在于行为人未实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实行行为,“超载”“逃离现场”等都不是分则规定的该罪的实行行为,因而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裁判要旨2】违反国家关于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的规定,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危险物品泄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论处。
①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②该案的危害后果是在交通运输过程的肇事行为所致,交通肇事罪和危险物品肇事罪都可以适用,但交通肇事罪的危害结果应当仅限于与交通肇事这一物理外力所造成的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身体损伤和财产损失,死亡司机因单纯肇事行为导致轻微伤(导致死亡的原因是吸入氯气中毒)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成立之结果要件,本案应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论处。

摘要2

金牌辩护: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行为方式?5.什么是核定证明书?6.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犯罪主体?7.什么是走私犯罪嫌疑人逮捕条件?8.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犯罪主观方面?9.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定罪量刑?

摘要2:【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关于王大峥不服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上诉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01]行他字第11号,2001年12月7日):在走私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海关对走私行为作出没收走私货物的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

金牌辩护:信用卡诈骗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2.什么是信用卡?3.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犯罪客体?4.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5.什么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6.使用变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是否成立信用卡诈骗罪?7.什么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8.什么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活动?9.什么是信用卡透支?10.什么是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活动?11.什么是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活动?12.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体?13.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14.信用卡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15.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数额标准?

摘要2

金牌辩护:集资诈骗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集资诈骗罪?2.什么是集资诈骗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集资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集资诈骗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集资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6.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7.集资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8.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数额?9.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情节?

摘要2

金牌辩护:职务侵占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职务侵占罪?2.什么是职务侵占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职务侵占罪犯罪对象?4.什么是职务侵占罪客观方面?5.什么是职务侵占罪主体?6.如何认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7.什么是职务侵占罪主观方面?8.国有单位中非从事公务人员侵占本单位财物的,应当如何定罪?9.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窃取邮件的,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10.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保行为,如何定罪?11.国有资本控、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如果定罪?12.合伙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合伙企业财产,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13.私营企业主利用职务便利占有本企业财物,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14.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如何定罪处罚?15.村委会等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集体财产的,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16.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如何定罪?17.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其家庭用水用电费纳入单位用水用电之列,如何定罪处罚?18.职工利用假发票、骗取签字、伪造签字报销费用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19.个体工商户雇用的人员侵占雇主财物的,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20.受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委托经手、管理单位财物的人员,利用经手、管理单位财物的人员,利用经手、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侵占该财产的,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21.不同身份的人相互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如何定罪处罚?22.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无

金牌辩护:贪污罪

摘要1:【目录】
1.什么是贪污罪?2.什么是贪污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贪污罪犯罪对象?4.什么是贪污罪犯罪客观方面?5.什么是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6.什么是贪污罪犯罪主体?7.什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什么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9.什么是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10.什么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11.什么是刑法上的“国有公司”?12.什么是贪污罪犯罪主观方面?13.什么是贪污罪的立案标准?14.如何认定贪污罪?15.如何认定贪污罪的共同犯罪?16.如何认定贪污罪既遂与未遂标准?17.贪污罪如何量刑处罚?18.贪污罪如何适用缓刑?19.贪污罪如何适用自首?20.贪污罪如何适用立功表现?21.贪污罪如何适用如实交代犯罪事实?22.贪污罪赃款赃物追缴等情形处理?

摘要2

金牌辩护:挪用公款罪

摘要1:【目录】
1.什么是挪用公款罪?2.什么是挪用公款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挪用公款罪犯罪对象?4.什么是挪用公款罪犯罪客观方面?5.什么是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罪?6.什么是营利活动型挪用公款罪?7.什么是其他个人用途型挪用公款罪?8.什么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9.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10.什么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和盈利活动?11.什么是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12.什么是挪用公款罪犯罪主观方面?13.什么是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14.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15.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共同犯罪?16.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有何区别?17.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何区别?18.挪用公款如何计算追诉时效?19.挪用公款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

金牌辩护: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2.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罪客观方面?3.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罪主体?4.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罪主观方面?5.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何定罪处罚?

摘要2

债务人变更、保证人增加和新债务人加入(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区分标准

摘要1:【裁判意见】债务人变更、保证人增加和新债务人加入(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区分标准:
主观方面,保证应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如无则不能认定为保证(保证的意思表示应明示而不得推定);
②客观方面,应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出发而为判断标准。
【摘要】债权债务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出具承诺书表示愿意承担债务,该行为时债务人变更,还是增加保证人,抑或是新债务人的加入,根据《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必须以债权人同意为前提。”第三人表示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债权人在接受的同时,并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同意债务人由原债务人变更为当事人,因而当事人的承诺行为不能构成债务转移,即不能构成债务人的变更。至于当事人的行为应当定性为保证人增加,还是定性为债务人的增加,二者在案件的实质处理上并无不同,只是在性质上有所不同:保证系从合同,保证人是从债务人,是为他人债务负责;并存的债务承担系独立的合同,承担人是主债务人之一,是为自己的债务负责,也是单一债务人增加为二人以上的共同债务人。判断一个行为究竟是保证,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承担人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中有较为明显的保证含义,可以认定为保证;如果没有,则应当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立法目的出发,认定为并存的债务承担。本案中,根据承诺书的具体内容以及向当事人的催收通知中的担保人身份的注明,对当事人的保证人身份有较为明确的表示与认可,上诉人主张的此行为系保证人增加的上诉理由,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摘要2

金牌辩护:行贿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行贿罪?2.什么是行贿罪犯罪客观方面?3.什么是行贿罪犯罪主体?4.什么是行贿罪犯罪主观方面?5.什么是谋取不正当利益?6.什么是行贿罪立案侦查标准?7.行贿罪如何数罪并罚?8.行贿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

金牌辩护:票据诈骗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票据诈骗罪?2.什么是票据诈骗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汇票?4.什么是本票?5.什么是支票?6.什么是票据不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7.什么是票据诈骗罪犯罪主体?8.什么是票据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9.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10.票据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

金牌辩护:洗钱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洗钱罪?2.什么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3.什么是洗钱罪犯罪客体?4.什么是洗钱罪犯罪客观方面?5.什么是洗钱罪法定行为方式?6.什么是洗钱罪犯罪主体?7.什么是洗钱罪犯罪主观方面?8.什么是洗钱罪犯罪追诉标准?9.洗钱罪如何量刑处罚?10.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受益罪有哪些区别?

摘要2

金牌辩护:逃税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逃税罪?2.什么是逃税罪的纳税欺诈行为?3.什么是纳税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逃税数额、逃税数额占应纳数额百分比?“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5.什么是扣缴义务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6.什么是逃税罪犯罪主体?7.什么是税务代理人?8.什么是逃税罪犯罪主观方面?9.逃税罪由哪些机关立案侦查?10.哪些涉税行为不成立逃税罪?11.什么是漏税?12.什么是避税?13.逃税罪如何定罪量刑处罚?14.什么是逃税罪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情形?15.什么是偷税罪的免于刑事处罚?16.《刑法修正案(七)》对逃税罪的规定有哪些重大变化?

摘要2:无

金牌辩护:抗税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抗税罪?2.什么是抗税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抗税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抗税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抗税罪犯罪主观方面?6.什么是抗税罪的立案追诉标准?7.抗税罪如何定罪处罚?

摘要2

金牌辩护: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2.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客体?3.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犯罪客观方面?4.行为人只实施捏造虚假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行为之一,是否成立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5.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在犯罪行为上有哪些表现?6.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犯罪主体?7.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犯罪主观方面?8.“暴力维权”行为是否成立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9.假冒注册商品行为是否成立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10.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

金牌辩护:虚假广告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虚假广告罪?2.什么是虚假广告?3.什么是虚假广告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虚假广告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虚假广告罪犯罪主观方面?6.虚假广告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

金牌辩护:串通投标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串通投标罪?2.什么串通投标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串通投标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串通投标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串通投标罪犯罪主观方面?6.串通投标罪如何量刑处罚?7.什么是串通投标罪的“情节严重”行为?

摘要2

金牌辩护:金融凭证诈骗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罪?2.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罪犯罪对象?5.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罪犯罪主体?6.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7.金融凭证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

金牌辩护:信用证诈骗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信用证诈骗罪?2.什么是信用证?3.什么是信用证诈骗罪犯罪客体?4.什么是信用证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5.什么是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进行信用证诈骗?6.什么是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信用证诈骗活动?7.什么是骗取信用证的信用证诈骗行为?8.什么是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9.什么是信用证诈骗罪犯罪主体?10.什么是信用证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11.信用证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

金牌辩护: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2.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犯罪主观方面?6.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如何量刑处罚?7.什么是猥亵儿童罪?8.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有哪些区别?

摘要2

金牌辩护:绑架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绑架罪?2.什么是绑架罪的客观行为结构?3.什么是绑架罪犯罪主体?4.什么是绑架罪犯罪主观方面?5.如何认定绑架罪?6.绑架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

金牌辩护: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2.什么是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犯罪主观方面?6.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如何定罪量刑?

摘要2

金牌辩护: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2.什么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犯罪客体?3.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犯罪主观方面?6.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如何定罪量刑?

摘要2

金牌辩护:敲诈勒索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敲诈勒索罪?2.什么是敲诈勒索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敲诈勒索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敲诈勒索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敲诈勒索罪犯罪主观方面?6.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有哪些区别?7.敲诈勒索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无

王某犯故意杀人案

摘要1:[第9号]王某犯故意杀人案——驾车致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罪
【提示】
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除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造成或者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故意杀人罪区别:主要是犯罪侵犯客体/犯罪主观方面
A.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的安全/主观上是故意;
B.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特定人员的生命权利;
C.本案被告人高速驾车冲闯关卡的目的是逃避公安人员的检查,而不是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被告人驾车冲撞执行公务的人员,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并非不特定的多数人。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故不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裁判要旨】为逃避检查等目的,故意驾车冲撞检查人员等特定个人致其死亡的,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摘要2

金牌辩护:故意毁坏财物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2.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主观方面?6.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定罪?7.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追诉标准?8.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

金牌辩护:破坏生产经营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2.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犯罪对象?5.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犯罪主体?6.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犯罪主观方面?7.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追诉标准?8.破坏生产经营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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