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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某某盗窃案

摘要1:[第45号]章某某盗窃案——窃取并变造已付讫的国库券再骗兑的行为如何定罪
【裁判摘要】盖有“付讫”章的国库券不再属于有价证券,将盗窃的盖有“付讫”章的国库券变造后再骗兑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裁判要旨】盖有“付讫”章的有价证券已丧失可兑付性的,不再认定为有有价证券。窃取、伪造已付讫的有价证券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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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人民检察院诉姚某某等人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

摘要1:【裁判摘要】共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其警察身份,趁夜晚到乡村路段,使用假罚款收据私自对过往车辆进行罚款,其行为系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财物所有人,使财物所有人产生“他们在履行公务”的错觉后自动将财产交给他们,构成诈骗罪,而非贪污罪。诈骗数额以其收到并着手用于犯罪的那部分假收据为准,其他收据,系被告实行诈骗犯罪所作的预备,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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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申付强诈骗案如何认定诈骗数额问题的电话答复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申付强诈骗案如何认定诈骗数额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年4月23日)
【摘要】即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把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但在处罚时,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做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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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诈骗型犯罪定罪量刑一览表

摘要1:【目录】一、诈骗罪定罪量刑一览表;二、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一览表;三、集资诈骗罪定罪量刑一览表;四、贷款诈骗罪定罪量刑一览表;五、票据诈骗罪定罪量刑一览表;六、金融凭证诈骗罪定罪量刑一览表;七、信用证诈骗罪定罪量刑一览表;八、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一览表;九、有价证券诈骗罪定罪量刑一览表;十、保险诈骗罪定罪量刑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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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诈骗罪?

摘要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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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

摘要1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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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诈骗罪犯罪主体?

摘要1诈骗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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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

摘要1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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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诈骗罪立案标准?

摘要1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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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

摘要1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本质区别在于金融诈骗罪的特殊诈骗行为方式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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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摘要1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本质区别在于诈骗手段不同:诈骗罪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合同诈骗罪采取签订、履行合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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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赌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

摘要1:设赌诈骗不具备赌博特征而具有诈骗特征,依法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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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诈骗诈骗数额如何计算?

摘要1:连环诈骗即“拆东墙补西墙”,是指诈骗分子连续诈骗,不断地以后一次骗所得的财物偿还前一次诈骗所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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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检察院诉刘某某合同诈骗

摘要1:滨海县人民检察院诉刘某某合同诈骗案——彩票销售人员不交纳投注金擅自打印彩票行为的定性
【裁判摘要】福利彩票是国家为筹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特许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垄断发行的有价凭证。受彩票发行机构委托,在彩票投注站代销福利彩票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以不交纳彩票投注金的方式擅自打印并获取彩票。是侵犯彩票发行机构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财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这种行为应当按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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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冒充法官招摇撞骗案

摘要1:李某某冒充法官招摇撞骗案——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既骗取财物又骗取其他非法利益行为的定性
【裁判摘要】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骗取他人信任,非法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既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又符合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这种情况属于法条竞合。总的来说,是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定刑定罪量刑,而排斥其他法条的重复适用,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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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贷款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案

摘要1:[第142号]张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贷款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应如何把握
【裁判摘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应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认定,应当同时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四个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对该组织的全部犯罪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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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圈套诱赌获取钱财行为,是否认定为诈骗罪?

摘要1:行为人设置圈套诱赌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赌博罪,不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赌博中设置圈套,不以赌博活动本身之偶然事实决定输赢,可以成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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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利用经济互助会非法集资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1:[第56号]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利用经济互助会非法集资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进行赢利,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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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某盗窃案

摘要1:【要点提示】利用他人未退出银行自动取款机的信用卡转账到自己银行账户的犯罪行为对象并非是银行电子系统之电子数据,而是这些电子数据背后所承载的现实钱款,其犯罪行为并不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此类行为并无受骗者,应认定构成盗窃罪。
【裁判要旨1】利用他人未退出银行自动取款机的信用卡将卡内存款转账到自己银行账户的,其犯罪行为对象是银行电子数据背后所代表的现实钱款,而非他人遗忘的信用卡本身。
【裁判要旨2】利用他人未退出银行自动取款机的信用卡将卡内款项转账到自己银行账户的,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以盗窃罪论处。
【案例索引】一审: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08)浙杭下刑初字第76号(2008年2月18日)(未上诉、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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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特殊类型之“两头骗”:定性与处理

摘要1:【中文摘要】“两头骗”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复杂的一种合同诈骗罪的特殊类型,它是指前后存在两个欺骗行为,但通常只有一个欺骗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而另一个欺骗行为只构成民事欺诈。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两头骗”在定性上存在着混乱现象,对相同案件在处理结果上不同。同时,在刑法理论上对于“两头骗”也缺乏应有的研究。“两头骗”的处理过程中,应该严格区分刑事诈骗和民事欺诈,正确地认定哪一个欺骗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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