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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
【目录】(一)交通肇事罪(二)故意伤害罪(三)强奸罪(四)非法拘禁罪(五)抢劫罪(六)盗窃罪(七)诈骗罪(八)抢夺罪 (九)职务侵占罪(十)敲诈勒索罪(十一)妨害公务罪(十二)聚众斗殴罪(十三)寻衅滋事罪 (十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十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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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某某等绑架案

摘要1:【提示】给付定金方违约后为索回定金而非法扣押对方当事人子女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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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某绑架案

摘要1:【裁判摘要】
  一、勒索财物型的绑架罪,是指行为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人质的安危来要挟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向该第三人勒索财物的行为。行为人虽然控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但其目的不是以被害人为人质来要挟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而是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以直接劫取财物,其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二、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以索取债务(包括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为目的,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方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如果不能证实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构成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
  三、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的方法要求被害人交出自己的财产,由于被害人的财产不在身边,行为人不得不同意被害人通知其他人送来财产,也不得不与被害人一起等待财产的到来。这种行为不是以被害人为人质向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勒索财物,而是符合“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抢劫罪特征,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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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故意杀人、非法拘禁

摘要1:【问题提示】网上通缉逃犯,因其他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而如实供述办案民警未掌握的被通缉罪行,是否构成自首?
【要点提示】被网上通缉的逃犯,在潜逃期间因其他罪行被拘留,如实供述了办案民警尚未掌握的被通缉罪行,可以自首论。
【裁判要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办案民警所在的公安机关还未掌握,但是其他地区的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应以自首论。
【案例索引】一审: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5)三刑初字第33号(2005年7月15日)(未上诉、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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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某绑架案

摘要1:【要点提示】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在于,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具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
【裁判要旨】以恢复恋爱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持他人的,应以绑架罪论处。
【案例索引】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05]同刑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书(2005年3月17日)
  二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厦刑终字第177号刑事判决书(200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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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某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摘要1:【要点提示】采用抢婚手段强迫他人结婚,构成犯罪的,应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定罪处罚。
【裁判要旨】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迫与其结婚,暴力手段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从一重罪处断;非法拘禁妇女的,按照非法拘禁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从一重罪处断;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应以强奸罪论处。
【案例索引】一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2005]刑初字第93号(200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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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等抢劫、绑架案——暴力劫持、拘禁他人之后迫使其本人交出现金行为的定性

摘要1:[第272号]杨某某等抢劫、绑架案——暴力劫持、拘禁他人之后迫使其本人交出现金行为的定性
【裁判要旨】以索要财物为目的,实施暴力手段劫持被害人将其非法拘禁并对其索要财物的,不构成绑架罪,应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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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抢劫案

摘要1:【要点提示】被告人以暴力抢劫现金后,虽写借条给被害人,但因被告人的抢劫行为致被害人的“出借”违背其真实意思,“借条”行为不能视为民事借贷,故仍应以抢劫罪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裁判要旨】暴力劫取现金后,向被害人出具借条的,不能视为民事借贷,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应以抢劫罪论处。
【案例索引】 一审: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宿中刑二初字第1号(200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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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摘要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1.胡某某抢劫案(检例第103号)
【关键词】抢劫 在校学生 附条件不起诉 调整考验期
【要旨】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应当准确把握其与不起诉的界限。对于涉罪未成年在校学生附条件不起诉,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原则,找准办案、帮教与保障学业的平衡点,灵活掌握办案节奏和考察帮教方式。要阶段性评估帮教成效,根据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角色转变和个性需求,动态调整考验期限和帮教内容。
2.庄某等人敲诈勒索案(检例第104号)
【关键词】敲诈勒索 未成年人共同犯罪 附条件不起诉 个性化附带条件 精准帮教
【要旨】检察机关对共同犯罪的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时,应当遵循精准帮教的要求对每名涉罪未成年人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监督考察时,要根据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不同需求,督促制定所附条件执行的具体计划,分阶段评估帮教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帮教方案,提升精准帮教实效。
3.李某诈骗、传授犯罪方法 牛某等人诈骗案 (检例第105号)
【关键词】涉嫌数罪 听证 认罪认罚从宽 附条件不起诉 家庭教育指导 社会支持
【要旨】对于一人犯数罪符合起诉条件,但根据其认罪认罚等情况,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涉罪未成年人存在家庭教育缺位或者不当问题的,应当突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因案因人进行精准帮教。通过个案办理和法律监督,积极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4.牛某非法拘禁案(检例第106号)
【关键词】非法拘禁 共同犯罪 补充社会调查 附条件不起诉 异地考察帮教
【要旨】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应当认真审查,报告内容不能全面反映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的,可以商公安机关补充调查,也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有关组织、机构补充调查。对实施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但诉讼过程中已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于外地户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办案检察机关可以委托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展异地协作考察帮教,两地检察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帮教取得实效。
5.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检例第107号)
【关键词】聚众斗殴 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撤销附条件不起诉 提起公诉
【要旨】对于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在考验期内多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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