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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辩护:非法拘禁

摘要1:【目录】1.什么是非法拘禁罪?2.什么是非法拘禁罪犯罪构成要件?3.“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是否成立非法拘禁罪?4.非法拘禁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无

非法拘禁

摘要1:【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

摘要2:无

李某某、王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摘要1:[第370号]李某某、王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如何区分间接故意杀人与过失致人死亡之间的界限
【裁判要旨】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根本区别在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不仅不希望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而且是完全反对这种结果发生的。而间接故意,行为人认识到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但对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持一种放任态度,既不积极追求,也不设法避免,该结果的发生不违背其主观意愿。
【裁判规则】采取暴力手段威胁被害人,意图索取财物,但被害人并未交出财物,后在逃跑过程中意外死亡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或者敲诈勒索罪,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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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等非法拘禁

摘要1:[第179号]周某某等非法拘禁案——将被捉奸的妇女赤裸捆绑示众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裁判摘要】将被捉奸的妇女赤裸捆绑、拘禁、示众的行为,应以侮辱罪定罪处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行为,应当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裁判要旨】侮辱妇女罪中的侮辱是指为获得性刺激,以淫秽举止或者言语调戏妇女的行为,不同于侮辱罪中基于泄愤报复等动机对妇女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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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
【摘要】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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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陈××、刘××、张××非法拘禁

摘要1:【提示】为了索取被害人曾口头承诺的补偿费,持械将被害人挟持到他处限制人身自由、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而非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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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邓某某非法拘禁

摘要1:[第435号]胡某某、邓某某非法拘禁案——为寻找他人而挟持人质的行为构成何罪
【裁判要旨】应当严格限制对绑架罪客观行为的理解和认定,以准确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在界定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时,要相当谨慎地分析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关系、被告人所提出要求实现之难易、被告人对被害人剥夺自由行为的恶劣程度、对第三人及解救方的对抗程度等,综合多方面因素情节来分析认定。
【裁判规则】为寻找他人而挟持人质的,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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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某等非法拘禁

摘要1:【裁判摘要】“索债型”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一中刑初字第3395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3)高刑终字第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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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某等赌博、绑架、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

摘要1:[第74号]孟某某等赌博、绑架、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案——扣押、拘禁他人强索赌债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裁判摘要】为索要赌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如果非法劫持并扣押他人后向被害人家属索要达到超出赌债范围的钱物的,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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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为追索传销出资款而非法拘禁他人案

摘要1:【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1年第6期】
【提示】行为人出于索要债务的目的,以强制的方法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即使索要的债务是非法的,也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而非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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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某某非法拘禁

摘要1:[第181号]辜某某非法拘禁案——为逼人还贷款非法关押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提示】以索取债务为目的,非法扣押、拘禁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人质,逼迫债务人还债或其他人替债务人还债行为,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裁判要旨】为逼迫借款人还债而关押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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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拘禁罪?

摘要1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紧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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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贷款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

摘要1:[第142号]张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贷款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应如何把握
【裁判摘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应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认定,应当同时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四个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对该组织的全部犯罪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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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某某等绑架案——基于索债目的帮助他人实施绑架行为的应如何定罪

摘要1:[第156号]章某某等绑架案——基于索债目的帮助他人实施绑架行为的应如何定罪
【裁判要旨】基于索债目的,帮助他人实施绑架行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裁判规则】明知他人实施绑架行为,帮助实勒索行为的,应以绑架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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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某等非法拘禁案——“索债型”扣押、拘禁案件的定性

摘要1:[第263号]雷某某等非法拘禁案——“索债型”扣押、拘禁案件的定性
【裁判要旨】在索债型拘禁案件中,债务数额难以确定的,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索要的数额超出债务数额不大的,或虽然较大但行为人的目的仍为索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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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超期羁押他人非法拘禁

摘要1:【要点提示】刑事拘留超期羁押他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滥用职权罪。
【裁判要旨】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被害人被超期羁押,情节严重的,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以滥用职权罪论处。
【案例索引】
  一审: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2004]灵刑初字第83号(2004年4月15日)
  二审: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三刑中字第98号(200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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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等抢劫赌资非法拘禁案 ——抢劫赌资赌债案件的司法界定与处罚原则

摘要1:徐某某等抢劫赌资非法拘禁案 ——抢劫赌资赌债案件的司法界定与处罚原则
【裁判要旨】赌博参与人员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不构成抢劫罪,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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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袁某某、胡某某等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帮人“讨债”参与绑架,与人质谈好“报酬”后将其释放,事后索要“报酬”的如何定罪处罚

摘要1:[第571号]李某某、袁某某、胡某某等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帮人“讨债”参与绑架,与人质谈好“报酬”后将其释放,事后索要“报酬”的如何定罪处罚
【裁判要旨】误以为索要债务而实施了帮助他人绑架人质的行为,主观上没有绑架的犯罪故意,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裁判规则】与人质谈好“报酬”后将人质释放,事后索要“报酬”的行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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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某、蒋某某非法拘禁案——无法查清被害人是否存在债务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行为人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性质

摘要1:[第1006号]罗灵伟、蒋鼎非法拘禁案——无法查清被害人是否存在债务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行为人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性质
【裁判要旨】无法查清被害人是否存在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从被告人的真实故意出发,认定行为人是否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主观上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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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等非法拘禁案——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索回赌资的行为如何定性、公诉机关指控轻罪名,法院是否可以改变为重罪名以及一审法院将公诉机关指控的轻罪名变更为重罪名的

摘要1:[第946号]徐某某等非法拘禁案——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索回赌资的行为如何定性、公诉机关指控轻罪名,法院是否可以改变为重罪名以及一审法院将公诉机关指控的轻罪名变更为重罪名的,二审对此如何处理
【裁判要旨】采取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索回已支付的赌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裁判规则】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指控罪名不当,判决时可以改变罪名,但须履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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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某非法拘禁案——抱走年幼继女向欲离婚的妻子索要所支出的抚养费、彩礼费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1:[第995号]贾某某非法拘禁案——抱走年幼继女向欲离婚的妻子索要所支出的抚养费、彩礼费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被告人挟持继女,主观上是为解决其与妻子的离婚纠纷,索要的财物属于离婚纠纷范畴,故不属于绑架罪中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情形,符合“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特点,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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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40条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