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妨害公务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
【目录】(一)交通肇事罪(二)故意伤害罪(三)强奸罪(四)非法拘禁罪(五)抢劫罪(六)盗窃罪(七)诈骗罪(八)抢夺罪 (九)职务侵占罪(十)敲诈勒索罪(十一)妨害公务罪(十二)聚众斗殴罪(十三)寻衅滋事罪 (十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十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摘要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季素梅张勇诉泰兴县人民法院(第三人马兆霞、生炳林)确认血亲关系一案执行问题的电话答复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季素梅、张勇诉泰兴县人民医院(第三人马兆霞、生炳林)确认血亲关系一案执行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年3月21日)
【摘要】根据医院发生的错换手牌的事实以及血液足印鉴定结论,可以认定季素梅现抚养的孩子是马兆霞的,而马兆霞现抚养之子不是马兆霞的,所以马兆霞应当将她抚养的孩子交出来。如果马兆霞不交出孩子,对其拒不交出孩子的行为,则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有刑法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备注:妨害公务罪)的行为,也可适用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但要充分做好当地党政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取得他们的支持,以防矛盾激化。

摘要2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治安联防队员在执行任务中受到不法侵害对侵害人能否按“妨碍公务”处理问题的复函【废止】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治安联防队员在执行任务中受到不法侵害对侵害人能否按“妨碍公务”处理问题的复函(1991年9月22日)
【摘要】对治安联防工作目前尚无专门立法。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当中,都已明确:治安联防组织属于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因此,我们认为,治安联防队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人身、财产受到不法侵害,侵害人构成哪种罪,就按哪种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宜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将“侵害正在执行任务的联防队员”作为一个量刑时的情节予以酌情考虑。

摘要2

妨害公务罪

摘要1:【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

摘要2:无

金牌辩护:妨害公务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妨害公务罪?2.什么是妨害公务罪犯罪客观方面?3.什么是妨害公务罪犯罪主体?4.什么是妨害公务罪犯罪主观方面?5.妨害公务罪如何定罪处罚?

摘要2:无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摘要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2000年4月24日 高检发释字〔2000〕2号)
【摘要】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摘要2

朱某某、朱某某等人妨害公务案

摘要1:【提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是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还是定妨害公务罪?
【裁判摘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对该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作了立法解释。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的效力,因此,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就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应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应以《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摘要2

江某某等妨害公务案

摘要1:[第205号]江某某等妨害公务案——聚众以暴力手段抢回被依法查扣的制假设备应如何定罪
【裁判摘要】行为人以对抗执法的故意和目的,聚众以暴力在中途拦截执法车辆,公然夺回被依法查扣的制假设备,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特征,应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摘要2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摘要1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摘要2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犯罪主体?

摘要1妨害公务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犯罪主体。单位不能成立妨害公务罪

摘要2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犯罪主观方面?

摘要1妨害公务罪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执行任务的行为会发生扰乱国家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危害后果,仍希望或者放任这一结果发生。

摘要2

妨害公务罪如何定罪处罚?

摘要1:犯妨害公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摘要2

宋某某妨害公务案

摘要1:【要点提示】驾车强行闯关逃避检查,并造成检查人员轻伤的行为,可以视为妨害公务罪的“暴力、威胁”的表现形式。
【裁判要旨】驾车强行闯关逃避检查,并造成检查人员轻伤的,属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案例索引】一审: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2004]溧刑初字第278号(2004年11月4日)(未上诉、抗诉)

摘要2

周某某妨害公务案——以投掷点燃汽油瓶的方式阻碍城管队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摘要1:[第731号]周某某妨害公务案——以投掷点燃汽油瓶的方式阻碍城管队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裁判要旨】以放火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并非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在行为当时特定的客观环境下该行为不可能形成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燃烧状态,且主观上并无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的,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摘要2

朱某某、朱某某等妨害公务案——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的应如何定罪

摘要1:[第302号]朱某某、朱某某等妨害公务案——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的应如何定罪
【提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是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还是定妨害公务罪?
【裁判摘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对该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作了立法解释。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的效力,因此,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就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应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应以《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摘要2

田某某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务案——如何区别对待犯罪后为逃避法律制裁引发与醉驾引发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量刑

摘要1:[第856号]田某某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务案——如何区别对待犯罪后为逃避法律制裁引发与醉驾引发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量刑

摘要2

于某某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的是应当从一重处还是数罪并罚

摘要1:[第899号]于某某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的是应当从一重处还是数罪并罚
【裁判要旨】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当评价为两个独立的行为,而非一个行为。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符合数罪构成要件的,应当数罪并罚。

摘要2

最高法发布因违法建设及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例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个因违法建设及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例(2017年2月)
案例1:李宝俊、卢祖富、李海轮重大责任事故案;案例2:江阴市嘉丰机械安装有限公司、章峰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例3:钟庆辉妨害公务案;案例4:周安平玩忽职守案;案例5:蔡建辉受贿案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