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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解除规则

更新时间:2021-01-09   浏览次数:5263 次 标签: 买卖合同部分解除 合同部分解除 分期付款合同解除 D631 D632 D633 【从物与合同解除】 【数物同时出卖时的合同解除】 【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

文章摘要:

买卖合同解除规则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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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规则 回目录

1.解除主物从物随同解除: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2.解除从物主物不解除: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解除规则 回目录

1.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

2.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解除规则 回目录

1.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2.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3.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分期付款合同解除 回目录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全部金额达到全部价格的1/5,出卖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陈其象律师提示1:数物、数批(分批交付)解除合同的共同规则 回目录

①使用、利用上没有关联:买受人可以就其中不符合约定的一物、一批解除合同。

②使用、利用上存在关联:

A.当事人可以数物解除合同(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价值显受损害);

B.当事人可以全部(已、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相互依存)。

C.买受人可以就今后各批解除合同(致使今后各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陈其象律师提示2:合同部分解除 回目录

合同能否部分解除取决于其能否分割履行,取决于违约救济是否具有可分性:

(1)如果合同是可分割履行的,解除不履行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买受人有权解除出卖人不履行的那一部分合同;或者某批次的交付根本违约的,买受人解除该批次及以后的各批标的物不影响已交付部分的效力的,买受人有权解除该批次及以后的各批次标的物。

(2)如果某批次标的物与整个合同的其他各批次标的物可能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的,部分解除将使整个合同的履行不可能或者没有意义则不得部分解除(买受人可以整个合同主张一并解除)。

(3)如果将要解除的部分条款构成了合同的主要内容或者该部分条款的解除将使合同的主要目的不能实现或者部分解除将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称、进而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时,该部分条款不能单独解除。当事人起诉解除构成合同主要内容的条款不能得到支持。

陈其象律师提示3:在双方对部分解除有明确的约定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不能部分解除 回目录

(1)受让方以特定价格购买特定比例股权是将该比例的股权视为一个整体作为标的,其价格蕴含了该比例股权的控制权估值(股权出让方主张部分解除应视为对标的物进行重大变更);

(2)股权转让合同部分解除违反民法自愿原则(部分解除是一种新的要约,允许部分解除不符合要约与承诺的基本构成要件);

(3)股权转让合同部分解除损害出让方实质利益(股份中蕴含的控制权的附加价值);

(4)当事人因股权转让合同部分解除而受到损失的具体损害赔偿数额无法确定。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一条【从物与合同解除】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第六百三十二条【数物同时出卖时的合同解除】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第六百三十三条【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旅游法》

  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废止法条 回目录

《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解除合同与主物的关系】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第一百六十五条【数物并存的合同解除】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第一百六十六条【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经典案例 回目录

·董明树与朱宪军、李文科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上诉案

——构成合同主要内容的条款不能被单独解除

【提示】构成合同主要内容并已履行条款不能被单独解除。

【裁判要旨】合同部分解除情形,如要解除部分构成合同主要内容,或该部分条款解除将使合同主要目的无法实现,或使当事人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进而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时,该部分条款不能被单独解除。当事人提出类似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解读】关于解除部分合同条款。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可以解除部分条款,事实上,解除部分合同条款属于对合同的变更,应适用合同法第54条有关合同变更的规定。本案并不符合合同变更的情形,因此不能依照朱宪军等的请求解除部分合同条款。

·吴某某等诉黄某某股权转让纠纷再审案

【案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粤民再289号

【裁判要旨】股权受让方要求解除合同未履行的部分,因合同法总则未规定见合同部分解除制度,而本案中不宜准用买卖合同部分解除的规定。本案股权已经完成交付,受让方支付了大部分股权转让款并已经实际控制经营相关目标公司等实际情况,为稳定交易市场,继续履行有利于双方实现合同目的。股权出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同业禁止条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给股权受让方,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应解除合同。

【提示】股权转让合同能否部分解除?——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能部分解除股权转让合同。

【解读1】(1)《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如转让方违反同业禁止条款,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转让方应退还受让方所有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签订后,股权转让方完成了股权交付,受让方支付了一部分的股权转让款,转让方起诉要求受让方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受让方以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同业禁止条款为由反诉要求解除未履行部分的股权转让合同。(3)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二审和再审认为应当继续履行,对受让方请求不予支持。

【解读2】股权转让合同无约定不能部分解除的理由:(1)一定比例股权视为一个整体标的,其价格蕴含了该比例股权的控制权估值;(2)股权转让合同部分解除是一种新的要约,允许部分解除不符合要约与承诺的基本构成要件;(3)股权转让合同部分解除损害出让方股份中蕴含的控制权的附加价值;(4)无法确定股权转让合同部分解除具体损害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7号: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  

【裁判要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期支付转让款中发生股权受让人延迟或者拒付等违约情形,股权转让人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关于分期付款买卖中出卖人在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合同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即可解除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