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杜某某故意伤害案

摘要1:[第459号]杜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共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被告人如实供认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致人死亡的关键情节,是否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裁判摘要】被告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其如实供认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致人死亡的关键情节,且其家属积极赔偿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裁判要旨】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致人死亡的关键情节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摘要2

金牌辩护:故意伤害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故意伤害罪?2.什么是故意伤害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故意伤害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故意伤害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故意伤害罪犯罪主观方面?6.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以下伤害结果,对行为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7.哪些轻伤害案件可以刑事和解?8.如何区别认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9.共同故意伤害是谁的行为造成伤害结果无法认定,应当如何定罪处罚?10.故意帮助他人实施故意伤害并导致伤害结果,但是被帮助者不知情,应当如何认定?11.刑法中还有哪些犯罪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12.故意伤害罪应当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无

苏某某故意伤害案

摘要1:[第133号]苏某某故意伤害案——互殴中的故意伤害行为是否具有防卫性质?
【主要问题】互殴中的故意伤害行为是否具有防卫性质?
【裁判摘要】在打架斗殴中,一般情况下,双方都是出于主动的,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双方的行为都是不法侵害行为,双方的行为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裁判要旨】在互殴过程中,一方将另一方刺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属于正当防卫,应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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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某抢劫、故意杀人、脱逃(未遂)案

摘要1:罗某某抢劫、故意杀人、脱逃(未遂)案——对在抢劫过程中杀人(致人死亡)案件如何定罪处刑
【裁判要旨】
①抢劫罪的法律特征: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②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直接使用暴力将人杀死,定抢劫罪一罪:
A.抢劫罪是一种既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又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暴力性犯罪;
B.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包括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为抢财物不顾他人死活间接故意杀人、直接故意杀人致人死亡)都是抢劫暴力犯罪的一种结果,是抢劫罪的组成部分。凡在实施抢劫财物行为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行为而致人死亡的、直接使用暴力将人杀死的,均应定抢劫罪一罪。
③对于直接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再掠走其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争议。
④对于抢劫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即财物已经到手后),再为灭口等目的而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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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某故意伤害案

摘要1:罗某某故意伤害案——一掌推他人致其头部碰撞造成死亡行为的定罪量刑
【裁判摘要】一掌推他人致其头部碰撞造成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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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摘要1:[第440号]韩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无充分证据证实伤害行为与伤害后果有因果关系的,不能认定成立故意伤害罪
【裁判要旨】区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故意。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的后果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当对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条件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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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等故意伤害案

摘要1:[第434号]赵某某等故意伤害案——持刀追砍致使他人泅水逃避导致溺水死亡的如何定罪
【裁判要旨】被告人持刀追赶被害人时已具有伤害的故意,且已着手实施犯罪,该伤害行为本身具有致人死亡的高度危险,被害人泅水逃避的行为,是一种在当时特定条件下正常的自救行为。被害人溺水身亡在特定条件下具有较高的现实可能性,故被告人持刀追砍的行为与被害人溺水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可以对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裁判规则】持刀追砍致使他人囚水逃避而溺水死亡的,追砍行为与被害人溺水死亡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应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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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鲁刑未初字第27号;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平刑未终字第4

摘要1:【要点提示】被告人殴打被害人致重伤,被害人在医院治疗18天后死亡,首次鉴定为:死者损伤系重伤,死亡符合饿死。后又补充鉴定为:因钝性物体打击头部造成颅内硬膜下血肿及脑出血几条致全身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被告人不应对被害人的死亡负责,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裁判要旨】故意伤害致使被害人重伤住院,在治疗期间被害人家属未尽护理义务,被害人因饥饿而死亡的,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案例索引】
一审法院: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鲁刑未初字第27号(2007年12月15日)
二审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平刑未终字第4号(200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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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摘要1:【要点提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在区分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时,不能简单以犯罪结果归罪,而应结合犯罪动机、目的及犯罪行为等主客观要件进行定罪。
【案例索引】一审: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2006]马刑初字第31号(200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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