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广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树东与平阴县平阴镇人民政府追索奖励费纠纷一案的复函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树东与平阴县平阴镇人民政府追索奖励费纠纷一案的复函(2003年7月24日[2003]民监他字第14号)
【摘要】平阴镇政府于1996年6月6日下发的平镇政发〔1996〕7号《关于在工业园内引办项目、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优惠政策》中第七条关于引资奖励的内容属于悬赏广告。镇政府承诺“对引进独资(外资、合资、内资)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该悬赏广告未对引资人的主体资格作出限制。张树东作为引资人,完成了引资项目,享有奖励请求权。镇政府未履行承诺引发的纠纷,系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张树东完成招商引资的行为不是经营活动,不适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所禁止的“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规定。

摘要2:【解读】政府未履行“引资奖励”承诺引发纠纷属于受案范围。

悬赏广告

摘要1:悬赏广告纠纷:悬赏广告广告人以公开广告的形式要约完成一定的行为并给付一定报酬,行为人完成该种行为为承诺后,有权获得报酬的特殊合同形式。

摘要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与北京阿贝斯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汇兑合同纠纷一案的答复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与北京阿贝斯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汇兑合同纠纷一案的答复(2006年3月27日 [2005]民监他字第10号)
【摘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阿贝斯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诉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汇兑纠纷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不承担过错责任之日,应为北京阿贝斯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系被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之外的民事主体所侵害之日。因此,北京阿贝斯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等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之日开始起算。

摘要2

楼盘广告

摘要1:“楼盘广告”的性质如何认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性质如何认定?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俗称“楼盘广告”,是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代理人制作的,向不特定的的人宣传和发送的有关预售商品房的图片和文字说明。

摘要2

鲁××诉东港市公安局悬赏广告纠纷案

摘要1:【提示】发出悬赏广告的人,应该按照所发布广告的约定,向完成广告指定行为的人支付承诺的报酬。
【摘要】发布悬赏广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即广告人以广告的方式发布声明,承诺对任何按照声明的条件完成指定事项的人给予约定的报酬。任何人按照广告公布的条件,完成了广告所指定的行为,即对广告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发出悬赏广告的人,则应该按照所发布广告的约定,向完成广告指定行为的人支付承诺的报酬。悬赏广告虽然是以代理人的名义发布的,但由于悬赏给付的报酬,是由被代理人提供的,实际上构成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在悬赏广告中规定了其他悬赏情形,并没用得到被代理人的授权或委托。代理人以不符合悬赏通告所规定的条件为由,拒绝给付奖励款,并将其予以占有,超出了被代理人的委托权限,也不符合其在悬赏广告中的承诺,没用任何的法律依据。
【裁判意见】悬赏广告的委托人已经将悬赏款交给了代理人,该代理人在实体法上有义务支付悬赏款,在程序法上可以成为诉讼当事人。

摘要2:【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李×诉朱××、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

摘要1:【提示】悬赏广告行为是要约,只要行为人依法完成了所指定的行为,广告人即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
【摘要】悬赏广告,系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付报酬的行为。悬赏广告行为是要约,完成广告中指定行为是对要约的承诺。依照《民法通则》第57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依法完成了所指定的行为,广告人即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
【裁判意见】该判例为学界誉为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填补法律漏洞以明确法律适用的依据的典例。

摘要2:【解读】行为人履行了悬赏广告中指定的义务,即构成对广告人的有效承诺——悬赏广告系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要行为人履行了悬赏广告中指定的义务,则构成对广告人的有效承诺。要约人不得以悬赏广告非真实意思表示而拒绝履行给付报酬的义务。

无锡市掌柜无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无锡嘉宝置业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摘要1:【案号】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14)南扬商初字第0402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摘要】双方当事人明知所发送的电子信息为商业广告性质,却无视手机用户群体是否同意接收商业广告信息的主观意愿,强行向不特定公众发送商业广告短信息,侵害不特定公众的利益,所发送的短信息应认定为垃圾短信,其签订的相关合同无效,所涉价款属于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应予收缴。
【裁判要旨】基于垃圾短信发布所签订的网络服务合同,因侵害不特定公众利益,依法应认定无效,所涉价款属于非法所得,法院应予收缴。
【裁判规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强行向不特定公众发送垃圾短信,所得价款属于非法所得。

摘要2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摘要1: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1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摘要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济南讯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与威海海澄水务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一案中涉及法律问题的请示答复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济南讯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与威海海澄水务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一案中涉及法律问题的请示答复【(2013)执他字第12号】
【摘要】在人民法院对股权予以冻结的情况下,公司登记机关不得为公司或其他股东办理增资扩股变更登记。本案在按判决执行股权时,应向利害关系人释明,作为案外人的其他股东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可以提起异议之诉,要注意从程序上对案外人给予必要的救济。

摘要2:无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摘要1: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公布)

摘要2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摘要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7号)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摘要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摘要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
  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六十八条中的“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修改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将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广告管理条例

摘要1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

摘要2

金牌辩护:虚假广告

摘要1:【目录】1.什么是虚假广告罪?2.什么是虚假广告?3.什么是虚假广告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虚假广告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虚假广告罪犯罪主观方面?6.虚假广告罪如何量刑处罚?

摘要2

虚假广告

摘要1:【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

摘要2

什么是虚假广告罪?

摘要1: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摘要2

什么是虚假广告罪犯罪客观方面?

摘要1:虚假广告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摘要2

什么是虚假广告罪犯罪主体?

摘要1:虚假广告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摘要2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摘要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摘要2

魏某某、戚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以牟利为目的向淫秽网站投放广告的行为如何定罪

摘要1:[第667号]魏某某、戚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以牟利为目的向淫秽网站投放广告的行为如何定罪
【裁判要旨】以牟利为目的向淫秽网站投放广告,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论处,投放广告的淫秽网站数量应单独计算。

摘要2

悬赏广告纠纷

摘要1:【73、悬赏广告纠纷】1.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形式公开表示对完成某种行为予以报酬的意思表示。2.悬赏广告纠纷,是指悬赏广告发布者与行为人就悬赏广告合同的履行产生的纠纷。

摘要2:无

广告合同纠纷

摘要1:【124、广告合同纠纷】1.广告合同,是指广告经营者之间、广告经营者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关于广告承办或代理关系的协议。2. 广告合同纠纷,是指因当事人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广告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摘要2: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修正)

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摘要2:【备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二十九条中的“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删去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中的“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三)删去第六十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摘要1:最高检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12月25日)
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一、诉前程序典型案例:1、重庆市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2、湖北省黄石市磁湖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3、北京市海淀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4、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5、福建省闽侯县食用油虚假非转基因标识公益诉讼案;6、湖南省湘阴县虚假医药广告整治公益诉讼案;7、浙江省宁波市“骚扰电话”整治公益诉讼案
二、诉讼程序典型案例:8、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诉丹东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9、江西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郭某某等人生产、销售硫磺熏制辣椒民事公益诉讼案;10、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诉李某等人跨省倾倒固体废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摘要2:【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省级院提办;大检察官承办;行政机关主动要求监督;行政机关职能交叉;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专项整治;制度化建设;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全面整治;食用油虚假非转基因标识;虚假医药广告;骚扰电话;公益侵害;行政公益诉讼;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非食用添加剂;惩罚性赔偿金;多方协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跨省倾倒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修复

 共151条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