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讼也>> 百科分类 >> 刑事解读

什么是聚众斗殴罪犯罪客观方面?

聚众斗殴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众人进行斗殴的行为,是聚众行为与直接危害行为(殴斗行为)的结合。

什么是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漠视法纪的动机,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金牌辩护: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目录】1.什么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什么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犯罪主体?5.什么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犯罪主观方面?6.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如何定罪处罚?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定罪量刑?

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对首要分子:处3-7年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主体?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只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

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客观方面?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如何定罪量刑?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犯罪主观方面?

招摇撞骗罪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而到处炫耀,进行欺骗。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犯罪主体?

招摇撞骗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招摇撞骗罪。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犯罪客观方面?

招摇撞骗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务,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求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务,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威信、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金牌辩护:招摇撞骗罪

【目录】1.什么是招摇撞骗罪?2.什么是招摇撞骗罪犯罪客观方面?3.什么是招摇撞骗罪犯罪主体?4.什么是招摇撞骗罪犯罪主观方面?5.招摇撞骗罪如何定罪量刑?

妨害公务罪如何定罪处罚?

犯妨害公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犯罪主观方面?

妨害公务罪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执行任务的行为会发生扰乱国家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危害后果,仍希望或者放任这一结果发生。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犯罪主体?

妨害公务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犯罪主体。单位不能成立妨害公务罪。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如何量刑处罚?

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介组织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情节严重”行为?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情节严重”行为是指下列情形之一:(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

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主观方面?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本罪主观故意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是虚假的证明文件,仍决意提供给他人。

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主体?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本罪只能由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的人员和单位构成。

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客观方面?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客体?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客体是国家对中介市场的管理秩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资产评估、验资机构,审计机构,以及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的管理秩序。

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者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金牌辩护: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目录】1.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客观方面?4.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主体?5.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主观方面?6.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情节严重”行为?7.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如何量刑处罚?

什么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犯罪主观方面?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犯罪主观方面: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犯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本罪以牟利为目的,包括合法经济利益和非法经济利益两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