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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也 >>陈其象律师 创建的词条
金牌辩护: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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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金牌辩护

摘要: 【目录】1.什么是滥用职权罪?2.什么是滥用职权罪的犯罪客体?3.什么是滥用职权罪客观要件?4.什么是滥用职权行为?5.什么是滥用职权罪犯罪主体要件?6.什么是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观方面?7.什么是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8.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9.滥用职权罪如何处罚?[阅读全文]

沈某挪用资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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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挪用资金罪 追诉时效 追诉期限 溯及力

摘要: [第174号]沈某挪用资金案——追诉时效也应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裁判要旨】1997年刑法生效前犯罪的,根据1997年刑法已过追诉期限但按照行为时刑法未过追诉期限的,应当认定追诉期限已过,不再予以追究。[阅读全文]

俞某合同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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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合同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以贷还贷

摘要: [第169号]俞某合同诈骗案——实施于刑法修订前的单位贷款诈骗案件在刑法修订后如何处理?骗取银巨额贷款用于高风险的期货炒作和以新贷还旧贷,能否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裁判摘要】构成诈骗犯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的资金不能归还,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七种情形之一的,应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裁判要旨】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修订后审理的实施于刑法修订前的单位贷款诈骗行为,单位不能构成犯罪,对于其中的有关自然人,可按照刑法规定,以单位合同诈骗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裁判规则】骗取金融机构巨额贷款用于高风险投资和以新贷还前代的,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阅读全文]

金牌辩护: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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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金牌辩护

摘要: 【目录】1.什么是合同诈骗罪?2.什么是合同诈骗罪的“合同”?3.什么是合同诈骗罪犯罪客体?4.什么是合同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5.什么是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6.什么是合同诈骗罪犯罪主体?7.什么是合同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8.民事欺诈行为是否成立合同诈骗罪?9.经济合同纠纷是否成立合同诈骗罪?10.合同当事人夸大履行能力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11.通过签订合同,骗取对方信任后,再以各种名义骗取对方财物,如何定罪?12.行为人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合法取得他人财物之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13.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有哪些区别?14.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有哪些区别?15.什么是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16.合同诈骗罪如何定罪量刑处罚?[阅读全文]

王某某、石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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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刑法适用

摘要: [第104号]王某某、石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对1997年刑法实施以前伪造医院证明的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 【主要问题】对1997年刑法施行前伪造医院证明的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 【裁判要旨】被告于1997年2月在当地妇幼保健所证明书上偷盖该县妇幼保健疾病诊断专用章并仿制签名,属于伪造医院证明文件的行为。伪造医院证件的行为即伪造事业单位证件的行为,根据1979年刑法构成伪造证件罪,根据1997年刑法不构成犯罪。根据1997年刑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本案应适用1997年刑法。[阅读全文]

金牌辩护: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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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金牌辩护

摘要: 【目录】1.什么是贷款诈骗罪?2.什么是贷款诈骗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对象?4.什么是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客观方面?5.什么是贷款诈骗罪犯罪主体?6.什么是贷款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7.贷款纠纷能否认定为贷款诈骗罪?8.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罪?9.贷款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10.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如何认定?11.什么是贷款诈骗罪的“其他严重情节”?12.什么是贷款诈骗罪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阅读全文]

陈某某、邹某某贷款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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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贷款诈骗罪 单位犯罪 合同诈骗罪

摘要: [第100号]陈某某、邹某某贷款诈骗案——对于1997年刑法施行前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应如何处理? 【主要问题】对于1997年刑法施行前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应如何定罪处刑? 【裁判要旨】 根据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本案行为发生于1994年至1996年年底,而法院审理在2001年。比较1979年刑法诈骗罪和1997年刑法合同诈骗罪的法定刑,对于数额较大的,后者虽然加了附加刑,但主刑轻于前者。对本案应适用1997年刑法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阅读全文]

浅论两岸四地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机制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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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大陆与港澳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虽然没有形成位阶较高的正式制度,但以个案协助为主要特点的刑事司法协助体现了双方的高度信任。而海峡两岸的刑事司法协助虽然在官方认可的民间组织的努力下,制定了正式的制度,但信任程度较低将会影响双方的合作。从警务合作的角度来讲,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和情报信息中心对于《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有效运行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阅读全文]

阿某某等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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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抢劫罪

摘要: [第245号]阿某某等抢劫案——刑事普遍管辖权的适用来源 [阅读全文]

沈德咏:论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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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疑罪从无是司法机关认定刑事案件待证事实应当遵循的重要证据法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处理刑事疑案的普遍做法,亦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所明文确认。何为疑罪?通常而言,疑罪是指已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人有重大犯罪嫌疑,但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尚不能确认被告人就是真正的罪犯。疑罪从无,就是在刑事司法中出现这种既不能排除犯罪嫌疑又不能证明有罪的两难情况下,从法律上推定为无罪的一种处理方式。古今中外,关于疑罪的处理有一个认识不断变化的过程,而且多有波折,即使在当代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疑罪从无规则亦未能完全贯彻到全部疑案处理中去。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疑罪从无规则,在实践中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由于认识尚未完全统一、观念未能彻底转变,加之配套制度不够健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疑罪从挂”等现象,不仅造成个案的处理不公,而且严重影响到刑事司法的整体公正,个中缘由颇为复杂。因此,即使在刑事法治取得前所未有进步的今天,我们仍有必要对疑罪从无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以期促进全社会特别是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共同致力于维护刑事司法公正,促进法治文明进步。[阅读全文]

陈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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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国外犯罪 属人管理

摘要: [第61号]陈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我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如何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问题】被告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的,我国是否有刑事管辖权? 【裁判要旨】 本案被告人在我国领域外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不是首要分子,而是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290条第1款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在国际上影响恶劣,后果严重,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7条第1款的“但书”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条文的最高法定刑,而不是指对被告人的实际判处的刑罚。 【裁判规则1】我国公民在国外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无论被告人实际判处的刑罚高于或者低于三年有期徒刑,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裁判规则2】我国公民在国外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犯罪情节严重的,应当追加刑事责任。 【裁判规则3】我国公民在国外犯罪,应由被告人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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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高检发[2014]21号)[阅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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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航道规划  第三章 航道建设  第四章 航道养护  第五章 航道保护  第[阅读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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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废止】

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阅读全文]

金牌辩护: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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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金牌辩护

摘要: 【目录】1.什么是抢劫罪?2.什么是抢劫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抢劫罪犯罪对象?4.什么是抢劫罪犯罪客观方面?5.什么是抢劫罪的暴力方法?6.什么是抢劫罪的胁迫方法?7.什么是抢劫罪的其他方法?8.什么是抢劫罪犯罪主体?9.什么是抢劫罪犯罪主观方面?10.什么是转化型(准)抢劫罪?11.什么是加重型抢劫罪?12.什么是“入户抢劫”?13.什么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14.什么是“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15.什么是“多次抢劫和抢劫数额巨大”?16.什么是“冒充军警人员抢劫”?17.什么是“持枪抢劫”?18.抢劫罪于敲诈勒索罪有哪些区别?19.抢劫罪与抢夺罪有哪些区别?20.什么是“携带凶器抢夺”的抢劫罪?21.抢劫罪与绑架罪有哪些区别?22.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有哪些区别?23.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24.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25.以暴力、胁迫手段索取超出正常交易价钱、费用的钱财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26.什么是抢劫罪既遂、未遂认定标准?27.抢劫数额如何认定?28.抢劫罪如何量刑处罚?29.未成年人抢劫行为有哪些特殊规定?[阅读全文]

陈某某投放危险物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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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因果关系 介入因素 投放危险物质罪 医院诊断失误

摘要: 陈某某投放危险物质案——介入因素与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 【主要问题1】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裁判要旨1】 即便通常情况下,某一行为并不足以导致某种看似异常的结果,但若因行为时的具体条件特殊,最终造成该异常结果出现的,不能以行为时存在特殊具体条件为由,否定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因果关系发展进程中介入其他因素,如果介入情况并非异常、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力较小、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具有导致结果发生的较大可能性的,应当肯定前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应当认为前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主要问题2】对被告人往被害人户外种植的丝瓜中注射农药危及他人生命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2】如果行为人所实施的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除了可能造成其意图杀害的特定少数人死亡的结果外,还可能威胁或危害到其他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安全,且行为人对此有认识,说明行为人在积极追求特定少数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同时,还存在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结果发生的心态,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直接故意)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依照“从一重处断”原则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论处;如果行为人的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在客观上并不具有威胁或危害其他不特定人生命、健康或者财产安全的性质,或者虽具有这种性质,但行为人对此没有认识,则其行为不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应当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裁判摘要】对所谓被害人的死因并非被告人投放甲胺磷必然导致的辩解理由,经庭审已查明,被害人系因有机磷中毒诱发高渗性昏迷,在两种因素共同作用下致亡,没有被告人的投毒行为在前,就不会有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故对该辩护理由也不予采纳。[阅读全文]

丁某某强奸抢劫、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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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抢劫罪 盗窃罪 累犯

摘要: [第202号]丁某某强奸抢劫、盗窃案——在假释考验期间直至期满后连续实施犯罪是否应撤销假释并构成累犯? 【裁判摘要】在假释考验期间直至期满后连续犯罪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阅读全文]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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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意见】 我们认为,《刑法》第81条对假释制度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即罪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刑法》第86条规定的应当撤销假释的三种情形,实质上是不具备假释适用条件的具体表现。只要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具备《刑法》 第86条规定的应当撤销假释的三种情形之一的,就应当撤销假释。但在具体处理方式上应有区别: 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如果新罪或者漏罪没有超过追诉期限,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如果新罪或者漏罪已过追诉期限,应当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发明创造能否按照重大立功表现作为对其漏罪审判时的量刑情节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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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发明创造能否按照重大立功表现作为对其漏罪审判时的量刑情节问题的答复》(2011年6月14日 法研[2011] 79号) 【摘要】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发明创造构成立功或者重大立功的,可以作为依法减刑的条件予以考虑,但不能作为追诉漏罪的法定量刑情节考虑。[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假释时间效力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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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假释时间效力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2011年7月15日 法研[2011] 97号) 【摘要】 一、根据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以行为实施时;而不是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的“1997年9月30日以前犯罪,1997年10月1日以后仍在服刑的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包括1997年9月30日以前犯罪,已被羁押尚未判决的犯罪分子。 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前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暴力性犯罪”,不仅包括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五种,也包括故意伤害等其他暴力性犯罪。[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