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扣缴义务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缴义务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缴义务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纳税人成立逃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欺诈行为达到“数额+比例”定罪模式。
纳税人成立逃税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以及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行为;或者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又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未超过所缴纳税款的部分,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以及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行为。
逃税罪的纳税欺诈行为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以及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行为;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的数额认定
保险诈骗罪量刑处罚
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认定
诈骗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获得保险赔偿。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险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
保险诈骗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保险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与其保险交易地位相对的保险公司陷于认识错误或者持续陷于认识错误,因而自动向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交付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保险法律、法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
【目录】 1.什么是有价证券诈骗罪?2.什么是有价证券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3.什么是有价证券诈骗罪犯罪对象?4.有价证券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有价证券诈骗罪量刑处罚
有价证券诈骗罪犯罪对象
有价证券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证诈骗罪量刑处罚
信用证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信用证诈骗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体。
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目前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
骗取信用证的信用证诈骗行为是指行为人变造虚假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欺骗银行为其开具信用证的行为。
作废的信用证主要是指过期失效的信用证等。
什么是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进行信用证诈骗?
信用证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
信用证诈骗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国家金融活动[尤其是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正常管理秩序;公私财产所有权。
信用证[简称L/C,又称为跟单信用证或商业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的开证申请,开给受益人[通常是出口商]的在一定条件下支付约定金额的保证付款的书面凭证。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