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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某、王某某敲诈勒索案

摘要1:[第469号]苏某某、王某某敲诈勒索案——如何理解与认定刑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盲人”犯罪
【裁判摘要】《刑法》第19条中的“盲人”的认定标准应参考通行的医学标准。对“盲人”犯罪是否适用《刑法》第19条从宽处罚,须依据视力残疾与犯罪的关系而定。
【裁判要旨】
①“盲人”的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1990年《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均以0.05的视力作为判断“盲”的基准点,当双眼中最好的矫正视力低于0.05时,就认定被测评人为“盲人”或者“盲目”。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上述医学标准来界定“盲人”的含义,以最好视力的矫正视力低于0.05作为认定“盲人”的标准。
②对于“盲人”犯罪的,如何适用刑法第19条对其从宽处罚:司法中适用刑法第19条对盲人被告人从宽处罚,应当在全面分析犯罪性质、情节和犯罪程度的基础上,重点分析“盲人”身份对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影响:
A.对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与其“盲人”身份有直接联系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罚;
B.对于被告人实施的与“盲人”身份无关或者无直接关系的犯罪,被告人的视力状况对其实施犯罪没有明显、具体影响,即使其视力没有残疾,也可能甚至更有条件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或者有组织犯罪中,这类被告人甚至可能成为犯罪的起意者、策划者和组织者,此情况下被告人的“盲人”身份不能作为对其从宽处罚的理由。
【裁判规则】双目矫正视力低于0.05的人,可以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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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
【目录】(一)交通肇事罪(二)故意伤害罪(三)强奸罪(四)非法拘禁罪(五)抢劫罪(六)盗窃罪(七)诈骗罪(八)抢夺罪 (九)职务侵占罪(十)敲诈勒索罪(十一)妨害公务罪(十二)聚众斗殴罪(十三)寻衅滋事罪 (十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十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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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某爆炸、敲诈勒索案

摘要1:[第703号]蒋某某爆炸、敲诈勒索案——余罪自首中如何认定“不同种罪行”和“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
【裁判摘要】交代的余罪与已被公安机关掌握的犯罪构成牵连犯,所交代的余罪不能认定为自首。
【裁判要旨】主动供述的犯罪事实与公安机关所掌握的犯罪属于属于同种罪行的,不应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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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刘某敲诈勒索案

摘要1:[第706号]王某、刘某敲诈勒索案——“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立功情节的具体认定
【裁判摘要】
①仅简单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情形。
②被告人归案后交代了同案犯的联系电话,并按公安机关的安排打电话约出同案犯,并为公安机关抓捕进行了指认的,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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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某敲诈勒索案

摘要1:[第797号]田某某敲诈勒索案——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发现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的,不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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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辩护:抢劫罪

摘要1:【目录】1.什么是抢劫罪?2.什么是抢劫罪犯罪客体?3.什么是抢劫罪犯罪对象?4.什么是抢劫罪犯罪客观方面?5.什么是抢劫罪的暴力方法?6.什么是抢劫罪的胁迫方法?7.什么是抢劫罪的其他方法?8.什么是抢劫罪犯罪主体?9.什么是抢劫罪犯罪主观方面?10.什么是转化型(准)抢劫罪?11.什么是加重型抢劫罪?12.什么是“入户抢劫”?13.什么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14.什么是“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15.什么是“多次抢劫和抢劫数额巨大”?16.什么是“冒充军警人员抢劫”?17.什么是“持枪抢劫”?18.抢劫罪于敲诈勒索罪有哪些区别?19.抢劫罪与抢夺罪有哪些区别?20.什么是“携带凶器抢夺”的抢劫罪?21.抢劫罪与绑架罪有哪些区别?22.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有哪些区别?23.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24.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25.以暴力、胁迫手段索取超出正常交易价钱、费用的钱财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26.什么是抢劫罪既遂、未遂认定标准?27.抢劫数额如何认定?28.抢劫罪如何量刑处罚?29.未成年人抢劫行为有哪些特殊规定?

摘要2:无

汪某故意杀人、敲诈勒索案

摘要1:[第747号]汪某故意杀人、敲诈勒索案——如实供述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在事实上密切关联的,不构成自首
【裁判要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但如实供述的其他犯罪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犯罪属选择性罪名或者在法律、事实上密切关联,如因受贿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又交代因受贿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应认定为同种罪行。”行为人因涉嫌某一犯罪被抓获后,供述与该涉嫌犯罪在法律、事实上密切联系的其他犯罪是履行如实供述的义务,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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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某某、李某某敲诈勒索案

摘要1:行为人在自愿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偷拍录像,并以此逼迫被害人写下欠条的,如果欠条数额较大,则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中应注意哪些常见的量刑情节?案内既有罪重情节也有罪轻情节时如何量刑?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以将要实施暴力或其他损害行为相威胁,或者以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基准刑的确定应当注意把握数额、手段、行为后果等因索。当案内具有犯罪中止、自首、累犯等多种量刑情节时,要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并要注意调节的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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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摘要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14年4月1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高检发释字[2014]1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已于2014年4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摘要】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贷为名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或者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以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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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卫某某、吴某某、刘某某抢劫、敲诈勒索案

摘要1:[第117号]周某某、卫某某、吴某某、刘某某抢劫、敲诈勒索案——如何正确区分抢劫罪与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提示】在抢劫过程中威胁被害人事后交出钱财的行为,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控制被害人人身劫取被害人本身财物的,不构成绑架罪,构成抢劫罪。
【裁判要旨1】将出租车作为犯罪工具而不直接对出租车上的人员实施抢劫的,不能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裁判要旨2】劫持并控制被害人人身自由,抢走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的 ,不构成绑架罪,应以抢劫罪论处。
【裁判规则】本案中几名被告人所利用的出租车不是大中型出租车,不属于公共交通工具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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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某、邹某某强迫交易案

摘要1:郑某某、邹某某强迫交易案——应如何认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行为的性质
【裁判摘要】以暴力、威胁手段欺强迫他人提供贷款的行为,如果不能证实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就不能以抢劫罪或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强迫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贷款的行为,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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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某、邹某某抢劫案——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1:[第109号]郑某某、邹某某抢劫案——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摘要】以暴力、威胁手段欺强迫他人提供贷款的行为,如果不能证实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就不能以抢劫罪或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强迫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贷款的行为,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裁判要旨】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强迫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贷款行为的,不构成抢劫罪或敲诈勒索罪,应以强迫交易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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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正确区分——丁某某等抢劫、绑架案

摘要1:【裁判要旨1】在抢劫过程中,当场劫取的财物未达到预定目标,又将被害人劫持到其他场所,继续向被害人的亲友勒索财物的,构成抢劫罪与绑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裁判要旨2】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以劫持被绑架人并实际控制为标准,不以勒索财物或其他目的实现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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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马某某盗窃机动车号牌案——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盗窃机动车号牌的如何定罪处罚

摘要1:[第582号]杨某某、马某某盗窃机动车号牌案——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盗窃机动车号牌的如何定罪处罚
【裁判要旨】以敲诈钱财为目的,盗窃机动车号牌的,属于敲诈勒索罪与盗窃罪的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未能敲诈到钱财而将车牌随意丢弃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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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某某、伏某某诈骗案

摘要1:【要点提示】故意制造虚假的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支付“赔偿款”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裁判要旨】故意制造虚假的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支付“赔偿款”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以诈骗罪论处。
【案例索引】一审: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06]玄刑初字第159号(200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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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利用他人过错敲诈勒索案

摘要1:【问题提示】持“欠条”索款能否构成“勒索”?
【要点提示】被告人得知被害人与其妻子有性关系之后,以暴力胁迫被害人给其出具巨额欠条,并在持该欠条向被害人处索要“欠款”未果的情况下,其凭据该“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偿付该“欠条”所载明的钱款,其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裁判要旨】没有债权的事实基础,胁迫他人出具债权凭证的,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案件例引】
  一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2006)昌刑初字第0053号(2006年1月11日)
  二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6)昌中刑终字第103号(200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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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某某敲诈勒索案

摘要1:【问题提示】以利用领导权势损害被害人切身利益的手段进行要挟,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威胁?
【要点提示】以利用领导权势损害被害人切身利益的手段进行要挟,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案例索引】一审:海南省海口布龙华区人民法院(2005)龙刑初字第201号(200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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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敲诈勒索案

摘要1:【问题提示】认定敲诈勒索行为,是否应先明确产权关系?以胁迫方式索取未超出自己产权的财产行为应否定性为敲诈勒索行为?
【要点提示】
  认定敲诈勒索行为应先明确产权关系。
  以胁迫方式索取未必超出自己产权的财产行为,不应认定为敲诈勒索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案例索引】一审: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05)丰刑初字第1785号(2006年5月17日)(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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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以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的方式向有关单位进行敲诈勒索的,如何定罪处罚

摘要1:[第372号]袁某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以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的方式向有关单位进行敲诈勒索的,如何定罪处罚
【裁判要旨】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以一重罪处断。
【裁判规则】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有关部门实施人员疏散的,应当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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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寻衅滋事案

摘要1:【问题提示】如何把握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的界限?
【要点提示】被告人为逞强好胜非法插手他人婚姻纠纷,并以威胁手段索要“名誉损失费”、牟利数额不大的,构成寻衅滋事罪,而非敲诈勒索罪或抢劫罪。
【案例索引】
  一审: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2008)光刑初字第204号(2008年11月13日)
  二审: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信刑终字第368号(200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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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敲诈勒索案——将与他人性交的视频片段上传至个人博客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1:[第672号]宋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敲诈勒索案——将与他人性交的视频片段上传至个人博客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自己与他人的性行为视频,若进入公共视野或以此为目的,则属于淫秽物品。
【裁判规则】将自己与他人的性行为视频上传至个人博客,使不特定多数人得以浏览,属于传播淫秽物品,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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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袁某某、胡某某等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帮人“讨债”参与绑架,与人质谈好“报酬”后将其释放,事后索要“报酬”的如何定罪处罚

摘要1:[第571号]李某某、袁某某、胡某某等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帮人“讨债”参与绑架,与人质谈好“报酬”后将其释放,事后索要“报酬”的如何定罪处罚
【裁判要旨】误以为索要债务而实施了帮助他人绑架人质的行为,主观上没有绑架的犯罪故意,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裁判规则】与人质谈好“报酬”后将人质释放,事后索要“报酬”的行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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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某受贿案——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使他人陷入心理恐惧,向他人提出借款要求且还款期满后有能力归还而不归还的,是否属于敲诈勒索以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授意他

摘要1:[第885号]雷某某受贿案——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使他人陷入心理恐惧,向他人提出借款要求且还款期满后有能力归还而不归还的,是否属于敲诈勒索以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授意他人向第三人出借款项,还款义务最终被免除的,是否属于受贿
【裁判要旨1】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使他人陷入心理恐惧,向他人提出借款要求且还款期满后有能力归还而不归还的,属于敲诈勒索。
【裁判要旨2】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授意他人向第三人出借款项,还款义务最终被免除的,属于受贿 。

摘要2

 共63条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