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请求权
摘要1:《侵权责任法》第3条规定了(被侵权人的)侵权请求权,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摘要2:
摘要1:《侵权责任法》第3条规定了(被侵权人的)侵权请求权,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摘要2:
摘要1: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责任请求权区别
摘要2:
摘要1:侵权责任优先原则体现为侵权请求权优先权,是指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摘要2:
摘要1:《侵权责任法》第5条规定,“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摘要2:
摘要1: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和标准。
摘要2:
摘要1: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所应具备的条件。
摘要2:
摘要1: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侵权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摘要2:
摘要1:教唆、帮助侵权责任
摘要2:
摘要1: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后果,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摘要2:
摘要1:侵权责任方式是指侵权人依据侵权法就自己实施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具体民事责任方式(所应承担的具体法律后果)
摘要2:
摘要1:被侵权人死亡时赔偿请求权主体
摘要2:
摘要1: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其他群众性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尽的合理限度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约定对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违反该义务,因而直接、间接地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权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摘要2:
摘要1: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是指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幼儿园、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学校、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不含财产损害),应当由教育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摘要2:
摘要1:用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替代责任)。
摘要2:
摘要1:日前,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自2007年6月15日起施行。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中注协陈毓圭秘书长。
摘要2:
摘要1: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不等同于民事侵权责任。
摘要2:无
摘要1:“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为的原因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从而影响人类健康和生产生活,影响生物生存和发展的想象。
环境损害是指由于人为活动而导致的人类与其他物种赖以生存的环境受到损害与导致不良影响的一种事实。环境损害包括了污染和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环境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摘要2:无
摘要1: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施工人侵权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摘要2:
摘要1: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侵权行为。
摘要2:
摘要1:公共道路上的物品致害责任是指因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摘要2:
摘要1:第三人侵权造成旅客伤亡责任
摘要2:
摘要1:法人、其他组织对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摘要2:
摘要1:对共同侵权行为如何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摘要2:
摘要1:湖南首例档案丢失侵权赔偿纠纷案一审宣判
摘要2: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摘要2: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行政侵权赔偿案件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复函(1993年6月16日 法函(1993)51号)
【摘要】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应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如果负责赔偿的行政机关暂无执行能力,应当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要旨】负责赔偿的行政机关暂无执行能力的滢应中止执行。
摘要2:【备注】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废止(废止原因:国家赔偿法已规定)
摘要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2002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7次会议通过 高检发释字[2002]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4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5月16日起施行。
【摘要】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虽尚未列入公安机关建制,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职责时,实施渎职侵权行为的,可以成为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
摘要2:
摘要1:【摘要】《民法通则》实施以来,侵权行为法的发展极为迅速。十几年来,侵权行为法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各国立法经验,大胆探索和实践,推动中国侵权行为法不断发展。鉴于此,《方圆》杂志社在十年刊庆之际,特别约请专家评点民事侵权十大名案。
摘要2:
摘要1:——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竞合时受害人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裁判意旨】双重赔偿模式——工伤职工可同时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及工伤保险待遇,但工伤职工实际支出的费用,作为已花费的直接费用,不得获得双重赔偿(对于直接费用中侵权第三人未予赔偿的部分,用人单位仍应当予以赔偿):
①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后,无权向侵权第三人进行追偿;
②如果侵权人是用人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的其他劳动者,受害人只能请求工伤保险待遇,而不得请求侵权损害赔偿(双重赔偿内外有别);
③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第三人人身损害的,不能适用“双重赔偿”原则。
摘要2:
摘要1:【裁判意旨】侵权人以被侵权人完全过错为由达成赔偿和解协议,但实际上侵权人未对其使用和管理的场地尽到充分的安全防护、警示等保障义务,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