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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目录】一、一般规定;二、受理与管辖;三、诉讼方式;四、虚假陈述的认定;五、归责与免责事由;六、共同侵权责任;七、损失认定;八、附则

摘要2:【废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施行后尚未终审的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诉、诉权

摘要1:【诉】诉是指当事人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
【诉权】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连接民事实体法和诉讼法的桥梁)。
【诉讼主体】诉讼主体指在诉讼法律关系中能够引起诉讼程序发生、发展、终结的人。
【诉的“三要素”】诉的“三要素”是指当事人、诉讼标的、事实理由。
【诉的种类】诉的种类包括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和反诉。
【诉的合并】诉的合并指为了诉讼经济和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对相关联纠纷的一次性解决,法院将两个以上的诉合并审判。
【请求权竞合】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一审开庭前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此后不得进行变更。该案当事人在一审时以违约提起诉讼,二审时不应以侵权确认时效。

摘要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津龙翔(天津)国际贸易公司与南京扬洋化工运贸公司、天津天龙液体化工储运公司沿海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一案请示的复函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津龙翔(天津)国际贸易公司与南京扬洋化工运贸公司、天津天龙液体化工储运公司沿海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一案请示的复函(2001年8月10日 [2001]民四他字第7号)
【摘要】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沿海、内河货物运输赔偿请求权时效期间问题的批复》,托运人、收货人就沿海、内河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因此,该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为1年。
  二、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一审开庭前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此后不得进行变更。该案当事人在一审时以违约提起诉讼,二审时不应以侵权确认时效。

摘要2

赢在证据:民事证据精解

摘要1:“吾无隐乎尔”|2019年新《证据规定》解读和证据风险防范
我们经常听到“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为王”等耳熟能详的说法,可见证据的重要性!有关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主要有《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证据举证时限》)等。不论是日常生活还是打官司,当事人都要多点证据意识,运用证据打赢官司。

摘要2:概述|证据1.什么是证据和起诉条件证据?2.什么证据“三性”?3.什么是学理上证据分类?4.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证据种类1.什么是当事人陈述?2.什么是书证?3.什么是物证?4.什么是视听资料?5.什么是电子证据?6.什么是证人证言?6.1什么是证人?什么是证人出庭作证规则?哪些情形可以证人不出庭作证?6.2什么是证人费用?7.什么是鉴定意见?什么是鉴定程序启动?什么是重新鉴定?8.什么是勘验笔录?
二、当事人举证1.什么是举证指导?2.什么是免证事由?2.1什么是无争议事实责令提供有关证据规则?3.什么是法院指定举证期限?4.什么是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5.什么是延期举证?6.什么是举证期限法律后果(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和反诉的期限)?6.1.举证期限一览表7.什么是证据原件原物优先原则和证据接收规则?8.什么是证据交换?9.什么是被告答辩?10.什么是自认?10.1什么是自认类型?10.2什么是自认撤回?11.什么是新证据?12.什么是证据释明?1什么是举证责任【删除】 ?2什么是举证责任分配【删除】 ?3什么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删除】 ?4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删除】 ?5什么是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侵权纠纷举证责分配【删除】 ?6什么是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侵权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删除】 ?7什么是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删除】 ?8什么是物件致损举证责任分配?【删除】9什么是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分配【删除】 ?10什么是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分配【删除】 ?11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致损责任举证责任分配【删除】 ?12什么是医疗行为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分配【删除】 ?13什么是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责任分配【删除】 ?14什么是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分配【删除】 ?
三、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证据保全1.什么是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规则?2.什么是诉讼证据保全?2.1什么是诉前证据保全?
四、证据质证1.什么是证据质证?2.什么是鉴定人、勘验人询问规则?3.什么是专家辅助人?
五、证据认证1.什么是证据证明?2.什么是瑕疵证据补强规则?3.哪些证据是有完全证明力证据【删除】 ?4.什么是最佳证明规则【删除】 ?5.什么是妨害举证推定规则?6.法院如何对证据进行证据认证?
【其他】1.什么是2019年《证据规定》适用

高度危险责任

摘要1:高度危险责任是指高度危险行为人实施高度危险活动或者管理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摘要2:无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

摘要1: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而影响人类生存现象。环境污染造成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摘要2:无

物件损害责任

摘要1:物件损害责任是指为自己管领下的物件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物件致人损害责任是指因物件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

摘要2

必要共同诉讼

摘要1: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共同诉讼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同一、法院必需合并审理并作出合一确定裁判的诉讼(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共同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

摘要2:【注解1】(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70条规定“其他继承人”的范围,应当是指同一顺序的未起诉的其他继承人;(2)不是同一顺序的,即使该继承人未起诉,也不得追加其为共同原告。——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166.在继承遗产诉讼中,如何理解“其他继承人”的范围
【注解2】(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上诉人的裁定限于不予受理裁定、管辖权异议裁定以及驳回起诉裁定;(2)驳回当事人追加申请的裁定不在可以上诉人的裁定范围,当事人对法院驳回追加申请的裁定无上诉权。——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167.当事人追加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当事人的救济权问题
【注解3】(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7条明确了监护人的实体责任,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2)至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则可以在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后面单列该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170.既是法定代理人又是侵权责任的替代责任人的,在民事诉讼中如何列当事人

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摘要1: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法办[2011]442号)
【目录】一、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二、关于物权纠纷案件;三、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四、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五、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六、关于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七、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八、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九、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及其他问题

摘要2

医疗纠纷维权手册(新版)

摘要1:医疗纠纷维权手册(新版)

摘要2:前言
1948年世界医学会《日内瓦宣言》:“吾必本良心与尊严而行医”、“吾最关心者,为病人之健康”!
近年来,由于医疗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现代化医疗技术哪怕是轻微的医疗差错都将带来致命损害,加上医院医疗管理的不到位以及个别医生素质和医德的缺失,医疗事故和医疗侵权纠纷大量发生,导致社会转型期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由于医疗行为本身高度的危险性和专业性,成为医疗机构逃避医疗责任的“免赔牌”,普通患者由于缺乏医学知识根本无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患者及其亲属一旦遭遇医疗纠纷,如何索赔方能获得应有的赔偿,成为困扰患方的难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陈其象律师撰写的《医疗纠纷维权手册》在网站发表后,接到全国各地患者的大量咨询电话,医疗损害触目惊心!患者本深受疾病折磨,却再度遭受医疗损害,其境遇十分凄惨!为更好地指导患者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疗损害赔偿的公平、正义解决,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最新规定,特推出新版《医疗纠纷维权手册》。本手册将帮助您了解医疗纠纷,掌握医疗纠纷解决的法律技巧,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不仅涉及十分专业的医学知识,而且涉及到医疗差错和因果关系鉴定以及举证责任的运用技巧等问题,是十分专业的诉讼领域。因此,患者最好在专业律师的帮助指导下寻求司法保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愿所有人都安康,祈求医疗损害不再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废止】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03]20号)

摘要2:【备注】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废止(废止理由:与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相冲突)

医疗病历资料

摘要1: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资料分为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两种类型。

摘要2:【注解】(1)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医疗侵权责任属于过错责任;《民法典》第1222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情形:(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2)《民法典》第1225条规定了医疗机构对病历的义务。(3)病历书写或保管存在过错不能满足医疗侵权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不能仅仅因患者提出病历异议成立而认定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120.患者提出的病历异议成立,是否能够依此认定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

摘要1:医疗损害责任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再医疗护理活动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受到人身损害,医疗机构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摘要2:无

医疗损害责任类型

摘要1:《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类型:医疗技术损害责任(过错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无过错责任)。

摘要2:无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医疗侵权举证责任

摘要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医疗侵权举证责任:法院审理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非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已被《侵权责任法》修改)。

摘要2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精解

摘要1:1.法院受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范围有哪些?2.什么是赔偿权利人?3.什么是赔偿义务人?4.什么是侵权损害赔偿过失相抵规则?5.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6.安保义务人的侵权责任如何确定?7.什么是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8.什么是法人、其他组织侵权责任?9.什么是从事雇佣活动损害赔偿责任?10.承揽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11.帮工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12.什么是建筑物致损赔偿责任?13.什么是人身损害的全面赔偿原则?1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如何计算?14.1医疗费如何计算?14.2误工费如何计算?14.3护理费如何计算?15.人身损害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给付方式有哪些?16.受损害胎儿出生后有权获得赔偿

摘要2

帮工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摘要1:【解读1】帮工人致人损害:(1)被帮工人未明确拒绝帮工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享有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权),受害人不能要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2)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由帮工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2】帮工人致己损害:(1)被帮工人未明确拒绝帮工的,根据过错承担责任;(2)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受益范围内补偿责任。
【解读3】第三人致帮工人损害:(1)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2)被帮工人不论是否明确拒绝帮工,均承担补偿责任(享有向第三人追偿权)。

摘要2

建筑物致损赔偿责任

摘要1:《民法典》第1152条-第1158条规定“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

摘要2:D11252;D1253;D1254;D1255;D1256;D1257;D1258;【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责任】;【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摘要1:【目录】出台解释是审判实践的迫切需要;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学校要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过错责任;雇主应对雇员的致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获工伤保险赔付不免除第三人的侵权责任;见义勇为者可请求受益人给予补偿;赔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死亡赔偿金增加一倍多;一次性赔偿不限于一次请求;赔偿义务人可以申请给付定期金;高度重视网上和来信的意见

摘要2

律师教你打雇佣损害赔偿官司

摘要1:1.什么是雇佣法律关系?问题1:雇工的召集人能否认定为雇主?问题2:职工自带工具为雇主修理机器是否属于雇佣关系?2.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区别有哪些?3.什么是从事雇佣活动?4.什么是从事雇佣活动雇主责任?什么是雇主责任构成要件?4.1什么是从事雇佣活动损害赔偿责任? 5.什么是农村建房房东责任?农村建房中受伤,房主承担过错相应责任还是连带赔偿责任?6.什么是个体工商户雇员受伤害案件责任主体?7.侵权责任法施行后,雇员从事雇佣活动遭受人身损害雇主责任如何承担?8.雇佣关系过失相抵原则是否适用?9.什么是第三人致雇员伤害的雇主责任?第三人致雇员伤害,雇主应否承担责任?10.雇员之间致害责任如何承担?11.什么是雇主追偿权?雇主如何行使追偿权?15.因侵权达成和解协议后是否需要赔偿——因侵权达成和解协议后赔偿? 16.如何区分劳务关系、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区别?

摘要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
(2013)他8复函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倾向性意见。评定伤残的标准和计算损失赔偿的标准应相互对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若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在进行伤残程度评定时,不宜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在统一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国家标准出台之前,可参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

雇佣纠纷裁判观点集成

摘要1:1.船员与船长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2.召集人与雇主的区分及责任认定?3.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事实)雇佣关系?4.法律法规冲突适用规则之新法优于旧法,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修改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5.农村松散性质劳务中雇佣关系和合伙关系的界定6.未取得个体工匠资质的施工人受伤害,建房人是否负赔偿义务?7.经第三人同意,约定由第三人支付报酬的不影响雇佣合同的成立8.雇员在农村房屋建造中受伤,房主应否与雇主一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9.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原、被告构成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原告能否行使追偿权?11.雇佣、加工承揽的区分及重大过失的认定12.水库管理站职工自带工具为雇主修理发电机组是属于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13.雇佣关系认定的考虑因素14.受害人受伤时是否在从事雇佣活动?15.雇主安全保障义务的延伸16.雇主行使追偿权问题探讨17.侵权责任法施行后雇员从事雇佣活动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如何承担责任18.本案法律关系是雇佣还是承揽,是否适用过失相抵原则19.雇员因重大过失造成雇主财产损失,雇主能否向雇员追偿?20.受雇主指使购买宵夜时被打伤,是否构成雇佣伤害赔偿?21.雇员在农村民房建筑活动中受到人身伤害,房主是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还是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2.发包人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的责任认定23.分包合同无效情况下,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害,各方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24.雇员在第三人赔偿后能否再要求雇主承担责任?25.第三人致雇员伤害,雇主应否承担责任?26.盲人雇员辞职后仍住在原单位安排的宿舍,摔伤致死如何赔偿?27.因侵权达成和解协议后是否需要赔偿?28.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竞合时受害人能否获得双重赔偿?29.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应以扶养人即受害人的身份确定30.自建房在两层及以下的是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2款规定?31.雇员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能否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32.受害者与三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帮工关系?33.临时卸货工作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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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请求权

摘要1:《侵权责任法》第3条规定了(被侵权人的)侵权请求权,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