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故意杀人罪

王某某将幼女砸昏后实施强奸案

摘要1:【提示】本案被告人用石块将幼女砸昏后实施强奸,其行为是应定故意杀人罪(未遂)还是应定强奸罪?还是应定这两个罪而实行并罚?这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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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盗窃未遂行为人为抗拒逮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可否按抢劫罪处罚问题的电话答复【废止】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盗窃未遂行为人为抗拒逮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可否按抢劫罪处罚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年6月28日)
【摘要】
  关于盗窃未遂,行为人为抗拒逮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可否按抢劫罪处罚的问题,我们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8年3月16日《关于如何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批复》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情节严重的,也可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因此,如果行为人“盗窃未遂”即使尚未构成盗窃罪,但为抗拒逮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也可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如果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行为人盗窃未遂已构成盗窃罪,但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应以盗窃罪(未遂)从重处罚。
  行为人在盗窃过程中,为强行劫走财物,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直接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处罚;为掩盖罪行而杀人灭口的,应定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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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某抢劫、放火案

摘要1:[第401号]魏某某抢劫、放火案——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昏迷,又放火毁灭罪证致人窒息死亡的,是抢劫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
【裁判摘要】因果关系错误中的事前故意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昏迷,误认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又实施放火行为造成被害人窒息死亡的,因为放火时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裁判要旨1】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后为毁灭罪证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裁判要旨2】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昏迷,误认为被害人已死亡,为毁灭罪证又实施其他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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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辩护:寻衅滋事罪

摘要1:寻衅滋事罪是从原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新罪名,在司法实践当中争议颇大,集中体现在随意殴打他人如何认定“随意”?以及如何认定情节严重、情节恶劣?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之间的关系,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抢夺罪的区别等。司法实践中往往涉及罪与非罪的认定,以及刑罚轻重的适用,关系重大。但寻衅滋事罪由于缺乏司法解释标准,辩护难度大。

摘要2:无

吴某某故意杀人案(正当防卫)

摘要1:【问题提示】不法侵害人为男性、防卫人为女性的故意伤害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性别及由此造成的力量对比能否成为判断该不法侵害行为严重危及防卫人的人身安全及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要点提示】在特定情形下,防卫人的性别及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力量对比应当成为正当防卫成立的一个重要因素。
【裁判要旨1】男子深夜闯入女性住所实施的暴力及侮辱行为,在具有实施拘禁、强奸、伤害等数个故意犯罪可能性的情况下,虽未实施具体犯罪行为,也应认定为行凶,可以对其实行正当防卫。
【裁判要旨2】在暴力行为人为男性、被害人为女性的案件中,在判断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时应特别考虑性别差异给被害人造成的心理恐慌程度。
【案例索引】
  一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4)海法刑初字第696号(2004年7月29日)
  二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刑终字第3051号(200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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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故意杀人案

摘要1:【要点提示】行为人在犯罪以后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因故又继续实施危害行为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裁判要旨】主观故意不明确、不坚定,带有假想前提条件的,应当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与犯罪后果,确定主观罪过形式。
【案例索引】
  一审: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长中刑一初字第133号(2005年12月9日)
  二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湘高法刑一终字第21号刑事判决书(200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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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某故意杀人案

摘要1:【问题提示】对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能否因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方谅解而判处死缓?
【要点提示】被告人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被告人在二审过程中真诚悔罪,其亲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由此获取了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谅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二审可以改判死缓。
【裁判要旨】故意杀人(未遂)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在二审期间被告人真诚悔罪,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由此获得了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谅解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例索引】
  一审: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安中刑初字第45号(2006年12月21日)
  二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陕刑一终字第127号(200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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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某某故意杀人案

摘要1:彭某某故意杀人案——吸食毒品后实施杀人行为的认定
【裁判规则】行为人吸食毒品后,没有明确的犯罪目的,持刀无故捅刺他人,致人死亡、重伤、轻伤,主观上具有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
【裁判要旨】因吸毒使本人陷入无刑事责任能力状态而犯罪的,不能减轻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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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故意杀人案

摘要1:【案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5)宁刑终字第97号
【裁判要旨】实施极其严重的犯罪后,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情况下应当考虑从轻处罚;具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不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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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故意杀人案——同事间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应慎用死刑

摘要1:[第511号]张某某故意杀人案——同事间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应慎用死刑
【裁判要旨1】亲友虽然报案,但并未送行为人归案,在警方到达现场后行为人未自愿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的,依法不能成立自首。
【裁判要旨2】在因双方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中,具有悔罪表现、亲友及时报案并积极赔偿受害方损失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裁判规则】同事间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应慎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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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故意杀人、敲诈勒索案——将被害人杀死后,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摘要1:[第259号]陈某某故意杀人、敲诈勒索案——将被害人杀死后,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裁判要旨1】将被害人杀死后,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款的,不构成绑架罪和诈骗罪,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裁判要旨2】在敲诈勒索案件中,不能以被害人是否受到精神强制作为判断本罪既遂与否的标准,应当以财物的交付或取得作为认定该罪既遂的标准;对于被害人事先报警,待公安机关布控后交付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敲诈勒索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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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某某、黄某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同时具备多种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和其他酌定情节的如何具体量刑

摘要1:[第58号]阎某某、黄某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同时具备多种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和其他酌定情节的如何具体量刑
【裁判要旨】在故意杀人案中,同时具有多项法定从轻、减轻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当顶格判处刑罚,应综合全案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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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某、黄某某故意杀人、拐卖儿童案——拐卖儿童过程中杀害被拐卖儿童亲属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1:[第728号]吕某某、黄某某故意杀人、拐卖儿童案——拐卖儿童过程中杀害被拐卖儿童亲属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以贩卖为目的,入室偷盗婴幼儿过程中使用暴力抢走婴儿的行为,应当适用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裁判规则】拐卖儿童过程中,实施杀人行为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与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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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等抢劫案

摘要1:【问题提示】实施抢劫行为并劫得财物后,在逃跑途中为抗拒财物所有人抓捕而杀死财物所有人的,应认定为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两罪,还是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要点提示】实施抢劫行为并劫得财物后,在逃跑途中为抗拒财物所有人抓捕而将其杀死的,应以抢劫罪一罪论处。
【案例索引】
  一审: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锡刑初字第3号(2008年1月29日)
  省高院复核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苏三复字第20号(2008年5月16日)
  最高院复核审:最高人民法院(2008)刑五复35422411号(200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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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故意杀人案——对在盗取自己被公安机关依法查扣的机动车辆的过程中致人伤亡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摘要1:[第104号]王某某故意杀人案——对在盗取自己被公安机关依法查扣的机动车辆的过程中致人伤亡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盗取自己被公安机关依法查扣的机动车辆的,不构成盗窃罪。为排除妨碍而实施暴力致人伤亡的,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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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法院能否采纳出庭支持抗诉的检察人员超出抗诉书范围提出的抗诉意见

摘要1:[第222号]李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法院能否采纳出庭支持抗诉的检察人员超出抗诉书范围提出的抗诉意见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对于出庭支持抗诉的检察人员超出抗诉书范围提出的抗诉意见不应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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