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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法定的背职行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第145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明知其生产或者销售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进行生产、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明知生产、销售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进行生产、销售,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7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是指故意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假种子,或者故意销售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故意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核材料罪】【刑法第151条第1款】: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刑法第151条第2款】:走私贵重金属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贵重金属出国(边)境的行为。

走私文物罪

走私文物罪【刑法第151条第2款】:走私文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的行为。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第120条之五、刑法修正案(九)第7条】: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行为。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第120条之四、刑法修正案(九)第7条】: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是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行为。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三、刑法修正案(九)第7条】: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行为人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二、刑法修正案(九)第7条】: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行为人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系,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行为。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132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飞行事故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条】: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0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28条 第2款、第3款】: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或者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和单位,违反枪支管理法规,私自出租、出借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劫持航空器罪

【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9条 第2款】: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由于过失致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第120条之六、刑法修正案(九)第7条】: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是指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的行为。

资敌罪

【资敌罪】【第112条】: 资敌罪是指在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叛逃罪

【叛逃罪】【第109条】: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投敌叛变罪

【投敌叛变罪】【第108条】:投敌叛变罪是指投靠、投奔敌国、敌方,出卖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的行为。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颠覆国家政权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 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第103条 第1款】: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背叛国家罪

【背叛国家罪】【第102条】: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