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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1、昝某某、李某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利用中考命题工作的便利将考前辅导内容作为中考试题的行为能否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258号]李某1、昝某2、李某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利用中考命题工作的便利将考前辅导内容作为中考试题的行为能否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裁判要旨】利用参加中考命题工作的便利将考前辅导内容作为正式试题,情节严重的,应当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

程某某诈骗案

[第256号]程某某诈骗案——猜配捡拾存折密码非法提取他人存款行为的定性 【裁判摘要】猜中他人存折密码非法提取存款的行为属于冒用骗取,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王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在未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乡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行医致人死亡的应如何定性

[第262号]王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在未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乡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行医致人死亡的应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行医致人死亡的,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或者医疗事故罪,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梁某某招摇撞骗案

[第264号]梁某某招摇撞骗案——法条竞合及其法律适用原则,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裁判摘要】即便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也宜认为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进而依照《刑法》第266条后半段所确立的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仍宜以招摇撞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的情况下,方宜认为此种行为已超出《刑法》第279条规定的招摇撞骗罪所能评价的犯罪,而只符合《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宋某某被控走私普通货物案——在代理转口贸易中未如实报关的行为不构成走私罪

[第267号]宋某某被控走私普通货物案——在代理转口贸易中未如实报关的行为不构成走私罪 【裁判要旨】在代理转口贸易中未如实报关,未造成实际损失的,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裁判规则1】行为人为进行转口贸易,将普通货物暂时转运进境,其行为在表面上虽采用了不如实报关的手段逃避海关监管,但由于在客观上没有偷逃税款,亦不会给国家造成关税损失,因此,不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论处。 【裁判规则2】对于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依法不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运输暂行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通运货物进境的行为不属于走私行为。

黄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第284号]黄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非法持有毒品罪认定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裁判摘要】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法目的在于,对那些被查获的行为人,因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但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犯有其他毒品犯罪而设的罪名。相反,如果确有足够证据证明被查获的毒品持有人具有其他毒品犯罪的目的,则应认定构成其他相关毒品罪。

张某某、夏某某私分国有资产案——如何区分变相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与违反财经纪律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福利等行为的界限

[第293号]张某某、夏某某私分国有资产案——如何区分变相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与违反财经纪律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福利等行为的界限 【裁判要旨】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与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福利等一般财经违纪行为的标准是:依照刑法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结合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和数额是否较大两个方面的要件来加以把握。

王某某绑架案

[第299号]王某某绑架案——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 【裁判摘要】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属于绑架罪中的“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将“杀害被绑架人”理解为包括杀害被绑架人未遂这一情形在内,绝不等于说对所有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形,都必须一律判处死刑。

李某某票据诈骗案——利用保管他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证章的便利条件,以他公司名义申领、签发支票并非法占有他公司财物行为的定性

[第307号]李某某票据诈骗案——利用保管他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证章的便利条件,以他公司名义申领、签发支票并非法占有他公司财物行为的定性 【裁判要旨】利用保管其他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证章的便利条件,以其他公司名义申领、签发支票并非法占有其他公司财物的,应以票据诈骗罪论处。

祝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319号]祝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与指控事实一致的,能否直接将指控的轻罪名变更为重罪名 【裁判摘要】对寻衅滋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从侵犯的客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是否危险犯罪等角度加以区分。

杨某某企业人员受贿案——筹建中的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财物的能否以企业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第320号]杨某某企业人员受贿案——筹建中的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财物的能否以企业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裁判要旨】筹建中的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 【裁判规则】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既没有限定企业的性质,也没有限定企业的存在状态,因此,只要是依法设立的企业,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活动的,就应当适用刑法关于企业工作人员犯罪的条款。同时,企业的成立需要一个过程,不能将依法设立理解为取得营业执照。

包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

[第327号]包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滥用职权行为与损失后果之间没有必然因果关系的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提示】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还要去滥用职权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被告人的行为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不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其对超越职权行为最终发生的结果,只能承担行政领导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阎某某、钱某某贪污、受贿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单位的名义向有关单位索要“赞助款”并占为已有的行为是索贿还是贪污

[第334号]阎某某、钱某某贪污、受贿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单位的名义向有关单位索要“赞助款”并占为已有的行为是索贿还是贪污 【裁判要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本单位的名义向有关单位索要财物并占为已有的,应以贪污罪论处。

陆某某、茅某某、石某某抢劫案

[第311号]陆某某、茅某某、石某某抢劫案——带领侦查人员抓捕同案犯未果后电话劝说自首的是否属于有立功表现 【裁判摘要】带领公安人员抓捕同案犯未果后,电话劝说同案犯自首的,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对于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起到了协助作用,就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裁判要旨】对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无论协助方法的形式如何,均应认定为具有立功表现。

邓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和票面额分别达到不同的量刑档次的如何量刑

[第337号]邓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和票面额分别达到不同的量刑档次的如何量刑 【裁判要旨】对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和票面额分别达到不同的量刑档次的,应适用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量刑。

李某某受贿案——利用与其他单位共同开发房地产的职务便利要求合作单位为其亲属提供低价住房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

[第340号]李某某受贿案——利用与其他单位共同开发房地产的职务便利要求合作单位为其亲属提供低价住房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 【裁判要旨】 ①经国家机关党委决定任命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当认定为国家机关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②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有关单位为其或其亲属提供低价住房的,属于索贿,应以受贿罪论处。 ③利用职务便利索引低价房构成受贿的,支付少量购房款以掩盖受贿犯罪行为,受贿金额为房屋当时的实际价值与实际支付价款的差额。

叶某1、叶某2等盗窃案——窃取被交通管理部门扣押的自己所有的车辆后进行索赔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339号]叶某1、叶某2等盗窃案——窃取被交通管理部门扣押的自己所有的车辆后进行索赔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本人所有的财物在他人合法占有、控制期间,能够成为自己盗窃的对象。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本人财物而后索赔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一罪。行为人获得赔偿的数额应当认定为盗窃数额。

王某1、王某2过失致人死亡案——交通运输管理站工作人员在稽查路费过程中追赶逃费车辆致人身亡的应如何定罪

[第345号]王某1、王某2过失致人死亡案——交通运输管理站工作人员在稽查路费过程中追赶逃费车辆致人身亡的应如何定罪 【裁判要旨】公路稽查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追赶违章车辆,致使被追赶人死亡的,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以滥用职权罪论处。

耿某某故意伤害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独立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否被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共同被告人

[第348号]耿某某故意伤害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独立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否被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共同被告人 【要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参加附带民事诉讼,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时,其监护人也应被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