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讼也>> 百科分类 >> 讼也经典案例 >> 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

陈某某、邵某某重婚案——自行调查重婚犯罪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应否获得附带民事赔偿

[第141号]陈某某、邵某某重婚案——自行调查重婚犯罪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应否获得附带民事赔偿 【裁判要旨】被害人为调查两被告人犯罪事实而支付的律师费、业务费、翻译费、交通费、餐费以及为此减少的家庭收人与重婚行为无必然联系,也就是说,重婚行为并不必然使被害人遭受这些损失。被害人因自行调查重婚犯罪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就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之内。

张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贷款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案

[第142号]张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贷款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应如何把握 【裁判摘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应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认定,应当同时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四个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对该组织的全部犯罪负责。

胡某某、唐某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第144号]胡某某、唐某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如何认定非法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裁判要旨】非法经营罪属于情节犯。非法经营数额、数量、次数、违法所得数额等,都能够直接反映其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程度。此外,非法经营的专营、专卖物品的质量,也是认定有关行为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之一。

何某某诈骗案

[第148号]何某某诈骗案——抢走财物后哄骗被害人不追赶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摘要】抢走财物后,在被害人有条件当场夺回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欺骗的方法拾被害人放弃夺回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熊某某绑架案

【[第155号]熊某某绑架案——如何准确区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绑架罪的界限 裁判摘要】敲诈勒索罪和以胁迫为手段的抢劫罪的区别在于二者所采取的威胁方式、内容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征。敲诈勒索罪与勒索型绑架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实现勒索目的的方式不同。

王某某诈骗案

[第161号]王某某诈骗案——骗购电信卡贩卖给他人使用造成电信资费巨大损失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摘要】骗购电信卡转卖他人使用造成电信资费巨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刘某某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

[第164号]刘某某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有特情介入的毒品犯罪案件是否必然存在特情引诱 【裁判摘要】特情介入并不等于特情引诱。对具体案件是否认定存在特情引诱、存在何种类型的特情引诱,必须严格以《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为依据。

周某某暴力取证案——暴力迫使证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按手印并致人轻伤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158号]周某某暴力取证案——暴力迫使证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按手印并致人轻伤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暴力迫使证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按手印是暴力取证的一种表现形式。暴力取证致人轻伤的,仍应以暴力取证罪定罪处罚,不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吴某某绑架案

[第183号]吴某某绑架案——在绑架中对被绑架人实施伤害致人重伤的应如何定罪量刑 【裁判摘要】致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是决定对绑架人适用死刑的必要条件。绑架中故意伤害(不包括致死)或者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有条件地实行数罪并罚。

左某某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行为的定性

[第195号]左某某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行为的定性 【裁判要旨】被告人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私分回扣款的行为,属名为单位、实为单位领导个人谋取私利,应以个人共同受贿定罪处罚。

杨某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在公共场所用锥子扎人造成恐怖气氛的能否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第206号]杨某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在公共场所用锥子扎人造成恐怖气氛的能否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裁判要旨】行为人在公共场所用锥子扎人造成恐怖气氛的,不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而构成寻衅滋事罪。

严某某、周某某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核定价值高于实际交易价格的如何认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第215号]严某某、周某某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核定价值高于实际交易价格的如何认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 【裁判要旨】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该动物病死后擅自出售动物肉体的额,应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论处。 【裁判规则】骗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运输证明后,实施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的,应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论处。

罗某某故意伤害案

罗某某故意伤害案——一掌推他人致其头部碰撞造成死亡行为的定罪量刑 【裁判摘要】一掌推他人致其头部碰撞造成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某拐卖妇女案——应收买的被拐卖的妇女要求将其再转卖他人的如何定罪处罚

[第229号]李某某拐卖妇女案——应收买的被拐卖的妇女要求将其再转卖他人的如何定罪处罚 【裁判要旨】应收买的被拐卖妇女的要求将其再转卖给他人的行为,虽然应当定罪处罚,但在具体量刑上也应当考虑到被害人自愿等因素,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某某制药厂偷税案

[第251号]某某制药厂偷税案——如何认定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裁判摘要】未参与策划、组织、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因单位犯罪而追究其刑事责任。 【裁判要旨】 ①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以把握:一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中实际行使管理职权的负责人员;二是对单位具体犯罪行为负有主管责任。该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单位的管理人员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对单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只有当其在单位犯罪中起着组织、指挥、决策作用,所实施的行为与单位犯罪行为融为一体,成为单位犯罪行为组成部分之时,上述人员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处罚主体,对单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单位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仍需视其是否具体介入了单位犯罪行为,在单位犯罪过程中是否起到了组织、指挥、决策作用而定。如主持单位领导层集体研究、决定或者依职权个人决定实施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当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反之,在由单位其他领导决定、指挥、组织实施单位犯罪、不在其本人职权分工范围之内、本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则不应以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因失职行为,依法构成其他犯罪的,另当别论。 【裁判规则】未参与策划、组织、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应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某被撤销缓刑案

[第238号]王某某被撤销缓刑案——撤销缓刑案件的管辖、审理和羁押时间折抵 【裁判摘要】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吴某某、郭某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税务机关利用代管监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高开低征”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第231号]吴某某、郭某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税务机关利用代管监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高开低征”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裁判要旨1】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采取高开低征的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裁判要旨2】受单位领导指派,积极实施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税务机关票管员,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